開場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身心調適假正式完整納入考績與人事制度——這是台灣心理健康假制度的重大突破。2025 年 10 月 10 日(世界心理健康日)施行的《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案明定:公務員每年 3 天、教師/學生每學年 3 天、無須醫師證明、機關不得拒絕、不得作為不利處分依據。但這個制度最多被問的問題是——「會扣薪嗎?」答案沒有表面上那麼簡單:7 天內不扣、超過 7 天扣;併入事假計算、不是額外 3 天。
這篇文章用公務部門 / 教育部門 / 私部門三軌拆解身心調適假的扣薪規則,附完整與病假/事假/年假的對照表、扣薪試算範例、HR 實務操作流程。看完你會拿到:一、身心調適假 2026 新制的法源與有效日期;二、扣薪規則詳解(含數字試算);三、與其他假別的完整對照;四、HR 接到申請時的合規操作流程;五、長期請假後續處理。 企業 HR、公務機關人事、教師、勞工本人都該看完。
本文目錄
- 身心調適假 2026 新制的法源與施行日期
- 扣薪規則詳解:7 天內 vs 超過 7 天
- 身心調適假 vs 病假/事假/年假完整對照表
- 公務員 vs 教師 vs 私部門的差異
- HR 接到身心調適假申請的合規操作流程
- 長期請假後續處理與 HR 常見困擾
- 常見問題 FAQ
H2-1|身心調適假 2026 新制的法源與施行日期
制度起源:世界心理健康日啟動
身心調適假的推動起源於 2023 年起大學生發起的「心理健康假」倡議。經過兩年的立法討論,行政院於 2025 年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增訂身心調適假條文,並由考試院於 114 年 8 月 7 日審議通過,明定自 2025 年 10 月 10 日(世界心理健康日) 起施行——這個日期的選擇本身就是政策宣示。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相關考績與人事配套規則完整上路,對 2026 年度的年度考績結算產生直接影響。這表示 2026 年將是第一個完整運作年度。
三大法源層次
身心調適假的法律依據分三層:
層次 1: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行政院人事總處) 公務員每年 3 天、不需診斷證明、併入事假計算(7 日上限)、超過扣薪、不得作為考績/升遷/獎金的不利處分依據。
層次 2:教師請假規則(教育部) 教育部 2025 年同步修訂《教師請假規則》,身心調適假每學年 3 天(注意是「學年」不是「年度」)、同樣不需證明、併入事假計算、學校不得拒絕。
層次 3:學生請假規則(大專院校) 國立大學多數已修訂學生請假規則,每學期 3 天身心調適假、毋須家長簽名、老師不得為此影響成績。私立大學陸續跟進。
私部門現況:尚無強制規定、但趨勢明確
重點提醒:目前勞基法沒有強制要求私部門企業實施身心調適假。但實務上有三個趨勢:
- 科技業、金融業率先跟進:台積電、國泰金、中華電信等企業已自主實施身心調適假,作為員工福利
- ESG 評分壓力:S&P Global ESG、MSCI 永續指數都把「員工心理健康政策」納入評分,上市櫃公司有實施誘因
- 勞動部函釋方向:2025 年底勞動部發出工作平權函釋,建議私部門參照公部門實施;未來修法可能性高
對私部門企業主的實務建議:早日實施可避免未來立法強制時的制度切換成本。對 HR 來說,身心調適假可以用「有薪事假」的名目先行規劃,等未來法規明確後再對應調整。
官方參考文件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條文(人事行政總處)
- 世界心理健康日宣導資料(國健署)
- 勞動部心理健康政策白皮書(勞動部 2025)
H2-2|扣薪規則詳解:7 天內 vs 超過 7 天
核心扣薪公式
身心調適假的扣薪規則不是獨立計算,而是併入「事假類」的 7 日上限內計算。基本公式:
(事假 + 家庭照顧假 + 身心調適假)≤ 7 天 → 不扣薪 (事假 + 家庭照顧假 + 身心調適假)> 7 天 → 超過部分按日扣薪
這個「合併 7 天上限」是關鍵。如果員工已經請了 4 天事假 + 3 天家庭照顧假 = 7 天,再請身心調適假就直接觸發扣薪。
扣薪試算範例(公務員月薪 45,000)
情境 1:只請身心調適假 3 天,全年無其他事假
- 事假 + 家照 + 身心 = 0 + 0 + 3 = 3 天 ≤ 7 天
- 不扣薪,3 天照常給付
情境 2:已請事假 5 天、家照 0 天,再請身心調適假 3 天
- 合計:5 + 0 + 3 = 8 天 > 7 天
- 超過部分:8 – 7 = 1 天扣薪
- 扣薪金額:45,000 ÷ 30 = 1,500 元 × 1 天 = 扣 1,500 元
- 實領薪水:45,000 – 1,500 = 43,500 元
情境 3:已請事假 3 天、家照 4 天,再請身心調適假 3 天
- 合計:3 + 4 + 3 = 10 天 > 7 天
- 超過部分:10 – 7 = 3 天扣薪
- 扣薪金額:1,500 × 3 = 扣 4,500 元
- 實領薪水:45,000 – 4,500 = 40,500 元
以時計扣薪怎麼算
身心調適假可以以小時為單位請假(最少 2 小時)。以時計的扣薪公式:
- 時薪基準 = 月薪 ÷ 30 ÷ 8
- 月薪 45,000 元的時薪 = 45,000 ÷ 240 = 187.5 元
- 請 2 小時:若已超過 7 天上限,扣 187.5 × 2 = 375 元
扣薪前的三個保護點
即使觸發扣薪,也有三個不得扣的保護規定:
保護 1:不得扣全勤獎金 很多公司把全勤獎金當作扣薪工具。公務機關明確禁止以身心調適假為由扣全勤;私部門雖無法規強制,但實務上被勞動部認定為「變相懲罰病假」將被罰鍰。
保護 2:不得作為考績依據 公務員請身心調適假不得列入考績考量,即使請滿 3 天也不得因此降級。
保護 3:不得作為升遷/獎金/職務分配的不利依據 身心調適假的使用完全受隱私保障——機關不得詢問請假原因、不得要求出具證明、不得在評估時查閱記錄。
實務提醒:薪資單上的顯示方式
公務機關的薪資單會明確分開顯示:「事假」「家庭照顧假」「身心調適假」三項獨立欄位,即使合併計算扣薪,仍需逐項列記。這對私部門也是合規最佳實務——避免薪資結算時的爭議。
H2-3|身心調適假 vs 病假/事假/年假完整對照表
5 大假別核心差異
| 假別 | 有薪? | 需證明? | 天數上限 | 扣薪條件 | 合併計算類別 |
|---|---|---|---|---|---|
| 身心調適假 | 有薪(併入事假) | 不需 | 每年 3 天 | 事假+家照+身心>7 日 | 併入事假類 |
| 普通病假 | 前 10 日有薪(勞基法) | 多數要診斷證明 | 每年 30 日 | 超過 10 日折半薪 | 傷病類獨立 |
| 事假 | 原則無薪 | 可要求說明 | 每年 14 日 | 超過 7 日扣薪 | 自成一類 |
| 家庭照顧假 | 無薪 | 需家屬關係證明 | 每年 7 日 | 併入事假 7 日計算 | 併入事假類 |
| 特別休假 | 法定有薪 | 不需 | 依年資 3-30 天 | 未休結清 | 獨立 |
最常被誤用的 3 個假別
誤用 1:用病假頂身心調適假 有些 HR 建議員工「寫成病假,比較不用解釋」。錯——病假要診斷證明,沒證明會被退件;而且病假不能「預先請」,要有就醫記錄。正確做法是直接申請身心調適假,合法且不扣薪(7 天內)。
誤用 2:用事假頂身心調適假 事假原則無薪,身心調適假有薪(併入事假類 7 日內)。如果用事假請身心健康理由,員工會白白損失有薪權益。
誤用 3:用特休頂身心調適假 特休是勞工自主排定的權利,可以連請多天去旅行。但用特休去處理心理健康,等於把「員工休息資源」消耗掉——未來真的需要連假時就沒得用。
申請時機判斷決策樹
| 員工情境 | 建議申請假別 |
|---|---|
| 心情低落需要短暫休息 | 身心調適假(有薪、不需證明) |
| 確診憂鬱症需要長期治療 | 普通病假(持續性,10 日內有薪) |
| 家人住院需照顧 | 家庭照顧假(無薪,但有法律保障) |
| 想休長假去旅行 | 特休假(法定有薪) |
| 臨時私人事務(辦證件、參加婚禮) | 事假(原則無薪) |
醫生證明的分界線
不需要證明的假別:身心調適假、特休、例假、國定假日 原則需要證明的假別:普通病假(多數公司規定)、傷病假、公傷病假 可要求說明的假別:事假(公司內規)、家庭照顧假(關係證明)
這個分界很重要。不需證明 ≠ 不需申請——身心調適假仍需事前申請或事後補申請,但不需附任何醫療/證明文件。
H2-4|公務員 vs 教師 vs 私部門的差異
三類人員的規則比對
| 項目 | 公務員 | 教師 | 私部門 |
|---|---|---|---|
| 法源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 教師請假規則 | 勞基法(尚無明確規定) |
| 天數 | 每年 3 天 | 每學年 3 天 | 視公司政策 |
| 是否強制實施 | 強制 | 強制 | 非強制(趨勢實施) |
| 醫生證明 | 不需 | 不需 | 視公司政策 |
| 併入事假計算 | 是(7 日上限) | 是(7 日上限) | 視公司政策 |
| 主管拒絕權 | 不得拒絕 | 不得拒絕 | 視公司政策 |
| 考績影響 | 不得影響 | 不得影響 | 視公司政策 |
公務員的實施細節
公務人員是身心調適假制度最完整的類別。除了每年 3 天的明文規定,還有幾個關鍵保障:
保障 1:不得詢問請假原因 人事人員不得追問「為什麼請身心調適假」、「是不是心情不好」。員工只需要勾選「身心調適假」欄位即可,完全隱私保障。
保障 2:不得要求當面說明 機關不得要求員工到人事室當面說明。線上申請系統完成即生效。
保障 3:主管不得為此影響考績 年度考績結算時,人事部門不得透露員工的身心調適假使用記錄給評核主管。
教師的實施細節
教師的身心調適假以「學年」 為單位(8 月 1 日到次年 7 月 31 日),每學年 3 天。課務處理是實務重點:教師請假當天,學校必須安排代課或自習,不得要求教師自行找代課。
私部門的四種實施模式
私部門目前沒有法律強制,實施模式分四類:
模式 A:完全比照公部門(積極型) 如台積電、國泰金、中華電信等。明確設立身心調適假欄位、每年 3 天、不需證明、併入事假計算。這類企業通常是 ESG 評等前段班、或有大量 Z 世代員工。
模式 B:隱形實施(彈性型) 不另設身心調適假欄位,但教導 HR「員工以身心調適為理由請事假時,不要過度追問」。事假 7 日內仍給薪,等於事實上給了心理健康假。
模式 C:觀望實施(傳統型) 等勞基法修法強制後才實施。風險:未來強制實施時需要一次性補發過去的有薪期間,成本較高。
模式 D:拒絕實施(保守型) 明確拒絕、認為「這是員工自己要處理的問題」。風險:ESG 評分下滑、招募競爭力下降、員工流動率提高。
上市櫃企業的兩個壓力點
壓力 1:ESG 評等 S&P Global ESG 評等 2026 年起將「員工心理健康政策」納入評分權重。未實施身心調適假的企業在員工福利項目會扣分。
壓力 2:招募競爭 根據 104 人力銀行 2025 年調查,65% 的 30 歲以下求職者把「是否提供身心調適假」列入選擇雇主的考量。未實施企業在招募優質年輕人才上處於劣勢。
H2-5|HR 接到身心調適假申請的合規操作流程
接到申請的 6 步驟 SOP
當員工(或教職員)提出身心調適假申請,HR 必須走完以下 6 步驟:
Step 1:確認適用性
- 檢查該員工的服務單位是否為公務機關/學校/已實施企業
- 若私部門未實施 → 以「事假」或「其他公司有薪假」處理
Step 2:檢查年度剩餘天數
- 公務員:年度內已請幾天?(上限 3 天/年)
- 教師:學年內已請幾天?
- 私部門:依公司內規
Step 3:檢查 7 日上限累計
- 本年度事假 + 家庭照顧假 + 身心調適假合計 = ?
- 若 > 7 天 → 該次起開始按日扣薪
Step 4:不追問請假原因
- 員工只需勾選「身心調適假」欄位
- 不詢問、不要求證明、不要求說明
Step 5:在薪資系統記錄
- 假別:身心調適假
- 時數:以小時或日記錄
- 計入事假 7 日上限計算
Step 6:薪資結算時獨立顯示
- 薪資單獨立顯示身心調適假欄位
- 若觸發扣薪,扣薪金額與對應日期明確標註
最常見的 3 個 HR 錯誤
錯誤 1:要求員工提供診斷證明 這是明確違規——公務員/教師請身心調適假零證明要求。若 HR 要求證明被檢舉,機關會被人事總處糾正、主管可能受處分。
錯誤 2:電話追問「是不是心情不好」 追問屬於「變相拒絕」——員工可能因此不敢申請。這種情境在調查時會被認定為違反請假規則精神。
錯誤 3:把身心調適假歸入病假統計 身心調適假是獨立假別,不能併入病假統計。很多 HR 系統缺身心調適假欄位,就直接塞進病假——這會導致年度統計錯亂、未來勞檢時舉證困難。
建議設立的 3 個 HR 工具
工具 1:假別申請單模板 包含所有假別選項,身心調適假獨立欄位,勾選即可、不需填理由。
工具 2:7 日上限即時計算器 員工申請事假/家照/身心時,系統自動顯示當年累計、是否觸發扣薪。避免人工計算錯誤。
工具 3:年度統計報表 獨立統計身心調適假使用率、部門分布、時段分布,作為組織心理健康評估參考(不得對個別員工)。
制度實施的 3 個月導入週期
對尚未實施的私部門企業,建議 3 個月導入週期:
第 1 個月:制度設計
- 確認實施範圍(全員或部分部門)
- 訂定明確的「不得要求證明、不得影響考績」規則
- 修訂員工手冊與薪資系統欄位
第 2 個月:內部教育
- HR/主管培訓:不詢問、不判斷、不刁難
- 員工宣導:申請流程、隱私保障
第 3 個月:正式實施
- 系統上線、開放申請
- 第一個月後做使用率統計(不識別個別員工)
(制度設計複雜、需要配合組織變革?可參考 勞資顧問費用比較,我們提供身心調適假制度導入專案。)
H2-6|長期請假後續處理與 HR 常見困擾
員工連續請身心調適假的 4 種情境
情境 1:3 天全額請完 全年度 3 天一次性用完後,後續若要再請,只能改用其他假別(事假/病假/特休)。這是最常見的情境。
情境 2:3 天以時計分散用 例如每週請 2 小時,全年累計 24 小時左右。這種用法符合制度原意(壓力調適工具),HR 不需特別注意。
情境 3:疑似持續請假(每月都請) 若員工每月都固定請身心調適假(如每月 1 天),HR 應私下關心但不影響考績。這可能是需要轉介醫療資源的警訊。
情境 4:連續 30 天以上缺勤 若員工連續請假超過 30 天,可能進入「普通病假」的範疇,需要診斷證明、並觸發職業災害或勞保的保障機制。HR 應主動與員工溝通後續處理。
長期心理健康問題的 3 個處理方向
方向 1:員工協助方案(EAP) 提供員工免費心理諮商(每年 3~6 次),由外部心理師處理。HR 不知道諮商內容,員工隱私保障。
方向 2:工作調整與轉任 員工若因工作壓力過大,可評估工作調整(如減少會議、調整 KPI、調離壓力部門)。不得因此降薪。
方向 3:職災申請 若員工的心理健康問題與工作直接相關(如霸凌、過勞),可申請勞保局職災認定。2024 年已有「工作壓力導致憂鬱症」被認定為職災的判決(勞動部 113 年函釋)。
HR 最常遇到的 3 個困擾情境
困擾 1:主管抱怨「請假太頻繁、不公平」 HR 應該堅定告訴主管:請假是員工權利、不得作為考績依據。若主管持續抱怨,可能需要啟動管理培訓。
困擾 2:同事私下議論 同事間可能議論「他都在玩請假」。HR 應在員工大會/內部通訊中強調:身心調適假是制度、不是福利、不是特權。破除污名化是長期工程。
困擾 3:員工擔心影響升遷而不敢請 有員工明明很需要但不敢申請。HR 可主動宣導「請假不影響升遷」,並在年度考績評核時公開說明「未查閱身心調適假記錄」。
長期請假後如何回歸
若員工因心理健康問題長期請假(超過 30 天),回歸時:
步驟 1:回歸前 2 週 主管與 HR 與員工面談,了解身心狀況、是否需要工作調整。
步驟 2:回歸前 1 週 公告同事員工將回歸(不透露原因)。準備工作回歸包(更新的專案資料、新同事介紹)。
步驟 3:回歸後 1 個月 減少會議、降低 KPI 期待、提供彈性工時(如可)。這 1 個月不做績效評估。
步驟 4:回歸後 3 個月 逐步恢復正常工作節奏。HR 每月與員工一對一關心一次。
FAQ 常見問題
Q1:身心調適假一年能請幾天?
公務員每年 3 天、教師每學年 3 天。合併入事假的 7 日上限計算——事假+家照+身心總和 ≤ 7 天不扣薪,超過按日扣。私部門依公司政策。
Q2:身心調適假需要醫生證明嗎?
完全不需要。這是身心調適假最重要的制度設計——機關不得要求醫生證明或診斷書,員工只需勾選申請即可。若 HR 要求證明屬於違規。
Q3:身心調適假會扣薪嗎?
看累計天數。若當年事假+家庭照顧假+身心調適假合計 ≤ 7 天 → 不扣薪;超過 7 天的部分按日扣薪。月薪 45,000 元員工超過 1 天扣 1,500 元。
Q4:身心調適假會影響考績嗎?
不會。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明定「不得作為考績、升遷、獎金、職務分配的不利依據」。人事單位不得在評核時查閱請假記錄。
Q5:主管可以拒絕我的身心調適假申請嗎?
不可以。公務員/教師身心調適假機關不得拒絕。若主管拒絕,員工可向人事總處或教育部申訴。私部門則視公司政策——但已實施的企業也不得拒絕。
Q6:私部門員工能請身心調適假嗎?
目前非法定權利,依公司政策。如果公司沒有設立身心調適假:
- 可嘗試以「事假」名義請假(有薪 7 日內)
- 或以「特休」請假(法定有薪)
- 若需長期休養,可以「普通病假」申請(需診斷證明,前 10 日有薪)
Q7:身心調適假能用小時請嗎?
可以。最少 2 小時起算,對整體 3 天上限以 24 小時累計(每天 8 小時)。這是制度設計的彈性——允許員工「去看醫生」、「做情緒調整」的短時用途。
下載:《身心調適假申請單範本 + 扣薪試算 Excel》
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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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企業軍師團隊|勞資顧問 台中在地經營 10 年以上,協助超過 500 家中小企業處理勞基法合規、員工請假管理、心理健康制度導入。本文依據 2025 年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條文、教師請假規則、勞動部 2025 年心理健康政策白皮書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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