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補助在二〇二六年對企業變得更好用了。
兩個關鍵變化:第一,勞動部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更新「五五就業促進措施」,將就業獎勵的受僱期間門檻由九十日縮短為三十日、部分工時的薪資門檻放寬、定期契約職缺也納入適用;第二,「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的受理期間改為全年皆可申請,留用滿六十五歲屆退員工最高可領十八個月、共二十五萬八千元的補助。
對長期缺工的中小企業來說,這是政府直接補貼你「僱用與留用四十五歲以上人力」的真金白銀——前提是你知道有哪些項目、符合什麼條件、要備妥什麼文件。
這篇文章從雇主端把二〇二六年的申請地圖一次攤開。

先定調本文的視角:市面上的中高齡補助懶人包多數寫給求職者看,本文寫給老闆與人資看——重點不是「勞工可以領什麼」,而是「企業可以申請什麼、要做什麼、會被查什麼」。
所有金額、期間與資格細節,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與台灣就業通的最新公告為準。
法源地圖:一部專法、兩個辦法、數個計畫
企業端先建立法源座標。
母法是「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二〇二〇年十二月施行,台灣第一部針對四十五歲以上就業的專法,中高齡指四十五至六十四歲、高齡者指六十五歲以上。
專法有兩個面向:權利面禁止雇主對中高齡勞工的年齡歧視(招募、薪資、升遷、退休各環節都算),義務違反有罰則;促進面則授權訂定子法與補助計畫,包括「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僱用獎助的法源)與「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在職訓練與穩定就業措施),再往下展開成僱用獎助、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職涯輔導補助等具體計畫。
這張地圖的雇主重點:補助是胡蘿蔔、歧視禁止是棍子,兩者是同一部法的兩面。
想領補助的公司,先確認自己的招募條件與人事制度沒有年齡歧視的痕跡——「限四十歲以下」這種職缺條件,本身就是專法的違規事項。
項目一:僱用獎助——僱用失業的中高齡者
適用情境:公司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的推介,僱用失業達一定期間的中高齡或高齡求職者。
核心條件:人選須經就服機構推介(自行招募再補程序不行,這是最常見的失敗原因)、失業期間達門檻、僱用後持續投保與給薪。
補助額度:全時工作者每月一萬三千元、最長十二個月的框架是歷年常態,部分工時按比例,實際金額與期間以當年度計畫公告為準。
二〇二六年四月的修正讓這個項目好用很多:受僱期間門檻從九十日縮短為三十日(更快進入可請領狀態)、五十五至六十四歲與六十五歲以上部分工時者的薪資門檻分別放寬至最低工資的三分之一與四分之一(時薪制與彈性班表更容易納入)、定期契約職缺納入適用(季節性與專案性人力也能搭)、再度非自願離職者的失業三個月資格認定放寬。
雇主的操作重點只有一句:招募中高齡人力時,把職缺登錄到台灣就業通並走就服站推介,程序對了補助才進得來。
項目二: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留住滿65歲的老將
這是對中小企業最有感的項目。
適用情境:員工即將年滿六十五歲屆齡退休,公司想留他繼續做。
核心條件:繼續僱用達所屬行業別的留用比率門檻——二〇二四年八月起放寬為百分之二十、二十五、三十的三級制,各行業適用哪一級以計畫公告為準;繼續僱用期間超過六個月;薪資不低於原有薪資。
補助額度:前六個月每人每月一萬三千元、第七至十八個月每月一萬五千元,最長十八個月、每人最高共二十五萬八千元。
程序面的大利多:受理期間自二〇二六年四月起改為全年皆可申請,不用再掐著短短的受理窗口趕件(年度作業細節仍以當年公告為準,需人工確認)。
算一筆實務帳:一家食品廠有三位屆退的資深技師,若行業別適用百分之二十門檻且留用達標,三人全留最高可領約七十七萬元補助,同時保住最難補的技術斷層。
留用比率的計算基準(分母怎麼算、哪些人計入)是申請成敗的關鍵細節,動手前先向勞動力發展署分署或台灣就業通確認自家的算法。
項目三:穩定就業與訓練補助——在職者的加值
除了「僱用」與「留用」,第三塊是「在職加值」。
依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雇主為在職的中高齡與高齡員工辦理職業訓練可申請訓練費用補助(中小企業的補助比例較高,具體比例以公告為準);為屆退或在職的中高齡員工提供職涯輔導、再就業準備與相關協助措施,另有雇主端補助,行政院政府入口網二〇二六年的主題策展揭示雇主辦理職涯發展、再就業與創業諮詢等措施的補助最高每年五十萬元,與訓練補助合併計算上限,計畫細節以勞動部公告為準。
這一塊常被中小企業忽略,其實是 ESG 與人力策略的交會點:把中高齡員工的訓練與職涯規劃制度化,補助支應成本、員工提升戰力、公司在永續報告書上多一個實績,一魚三吃。
申請實務五步驟:從盤點到請款
步驟一,人力盤點:列出公司現有四十五歲以上員工、未來一年屆滿六十五歲者、以及計畫招募的職缺,對照三個項目找出可申請的組合。
步驟二,程序前置:僱用獎助類先把職缺登錄台灣就業通、走就服站推介;繼續僱用類先確認行業別留用比率與計算基準;訓練類先擬訓練計畫。
步驟三,契約與薪資設計:留意「薪資不低於原有薪資」「持續投保」等要件,定期契約的適用範圍對齊二〇二六年修正後的規定。
步驟四,送件申請:依各計畫的受理管道與期間送件,繼續僱用補助已改全年受理,其餘期間以當年公告為準。
步驟五,文件備查與請款:薪資清冊、出勤紀錄、投保資料是三大必備查核文件,補助期間持續留存,請款依計畫期程辦理。
五步驟的精神:補助不是「事後想到再補」的東西,而是要在招募與留任決策的當下就把程序做對。
程序錯過(尤其是漏掉就服站推介),事後幾乎無法補救。
三個地雷:為了補助踩進去就虧大了
地雷一:到齡就解僱再重僱。
有雇主想讓員工「先退休再回聘」以規避年資或另談薪資,這種操作可能同時觸犯專法的年齡歧視禁止與影響補助資格,屆退留用的正確路徑就是繼續僱用並維持薪資水準。
地雷二:紙上工時與薪資。
為符合補助要件而在文件上美化工時薪資,補助查核與勞檢的雙重風險加上溯回追繳,得不償失——查核看的就是薪資清冊、出勤與投保三件套的相互勾稽。
地雷三:補助期滿即解僱。
領滿十八個月就資遣高齡員工,除了資遣合法性要件的檢視,也可能被認定為歧視性解僱,讓公司從領補助變成吃罰單。
補助的設計初衷是「真僱用、真留任」,把它當套利工具的公司遲早付出代價。
缺工時代的策略觀:補助只是入口
最後拉高一層。
台灣勞動力的年齡結構已經回不去了,中高齡人力從「備選」變成「主力」是未來十年的必然。
聰明的中小企業把補助當成轉型的入口:用僱用獎助降低嘗試成本、用繼續僱用補助留住技術斷層上的老將、用訓練補助把資深員工的經驗轉成可傳承的制度。
搭配的管理配套——職務再設計、彈性工時、跨世代協作的訓練——很多也有對應的政府資源可以申請。
反過來說,只盯著補助金額、不改人力策略的公司,領完補助後還是缺工。
把「中高齡友善」做成真的,補助是甜頭,留才才是本體。
常見問題 FAQ
Q1:2026年企業可以申請的中高齡補助主要有哪些? 三大類:僱用失業中高齡者的僱用獎助、留用滿六十五歲員工的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最高二十五萬八千元)、在職訓練與職涯輔導類補助,細節以勞動部當年度公告為準。
Q2:僱用獎助一定要透過就服站嗎? 是。
人選須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才符合資格,自行招募後補程序原則上不被承認,這是最常見的申請失敗原因。
Q3: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什麼時候可以申請? 自二〇二六年四月起受理期間改為全年皆可受理,年度作業與文件要求以當年公告為準,需人工確認。
Q4:留用比率三級制是什麼意思? 依行業別適用百分之二十、二十五或三十的留用門檻,達標才能申請,自家行業適用哪一級與計算基準以計畫公告為準。
Q5:補助金額怎麼算? 繼續僱用補助前六個月每月一萬三千元、第七至十八個月每月一萬五千元,最長十八個月共二十五萬八千元;僱用獎助歷年常態為每月一萬三千元、最長十二個月,以當年公告為準。
Q6:部分工時的中高齡員工也能納入嗎? 二〇二六年四月修正後,五十五歲以上部分工時者的薪資門檻放寬(最低工資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且受僱三十日即可請領就業獎勵,適用性大幅提高。
Q7:定期契約工可以申請僱用獎助嗎? 二〇二六年修正已將定期契約職缺納入,惟定期契約本身的適法性(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特定性)仍須符合勞基法規定。
Q8:申請會被查什麼文件? 薪資清冊、出勤紀錄、勞保投保資料三大件,且會相互勾稽,補助期間應持續留存備查。
Q9:領補助期間員工自己離職,補助怎麼辦? 依各計畫規定按實際僱用期間計算或停止撥付,個案處理以計畫規定為準,需人工確認,重點是如實通報異動。
Q10:同一位員工可以同時適用多種補助嗎? 各計畫間的併領與排除關係依計畫規定而異,部分互斥,申請前向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確認組合的適法性,需人工確認。
Q11:招募廣告寫「歡迎二度就業、限45歲以下」有問題嗎? 有大問題。
年齡上限的限制是專法明文禁止的年齡歧視,有對應罰則,招募條件應以職務能力為準。
Q12:領了補助之後多久不能資遣? 補助計畫對僱用期間有要求,期滿後的資遣仍須符合勞基法法定事由,不當的「補助套利式解僱」有歧視認定風險,決策前建議先做合法性評估。
Q13:訓練補助的比例是多少? 雇主辦理在職中高齡者訓練可申請費用補助,中小企業比例較高,具體比例與上限以勞動部當年度公告為準,需人工確認。
Q14:這些補助跟 ESG 有什麼關係? 中高齡友善僱用是社會面(S)的具體實績,補助申請紀錄與訓練制度可直接寫入永續報告與供應鏈問卷,一份投入兩份產出。
Q15:公司想開始但不知道從哪裡下手? 從人力盤點開始:列出四十五歲以上員工與一年內屆退名單,對照三大項目找出可申請組合,再向就服站或顧問確認程序細節。
兩個試算情境:把補助換算成現金流
情境一,板橋的餐飲集團。
旗下三家門市長期缺外場與備餐人力,決定開出四個職缺鎖定二度就業與中高齡族群:兩名全時、兩名部分工時(每週約二十小時)。
操作路徑:職缺登錄台灣就業通、透過就服站推介進用、到職當日完成投保。
若四人皆符合僱用獎助資格,以全時每月一萬三千元的常態框架估算,兩名全時十二個月最高約三十一萬元,兩名部分工時按比例另計;二〇二六年修正後受僱三十日即進入可請領狀態,現金流回收明顯提前。
搭配的隱形效益:中高齡員工的穩定度普遍高於年輕流動人力,訓練成本的攤提期更長。
情境二,三重的金屬加工廠。
兩位六十四歲的資深師傅明年屆退,年輕技師還接不住關鍵工序。
操作路徑:確認行業別留用比率與計算基準、與師傅協商繼續僱用條件(薪資不低於原有水準)、全年受理隨時送件。
兩人留用十八個月,補助最高共五十一萬六千元,等於政府分攤了近一年半的部分薪資成本,公司換到的是技術傳承的緩衝期。
廠長把這筆補助直接指定用於「師徒制」的內部訓練計畫,再疊加訓練補助——這就是把單點補助疊成組合拳的玩法。
兩個情境的共同提醒:所有估算金額都以當年度計畫公告為準,送件前先向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確認資格細節,把「應該可以領」變成「確定領得到」再進用。
專法的另一面:領補助前先自檢歧視風險
想領胡蘿蔔,先確認自己沒踩到棍子。
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年齡歧視禁止涵蓋整個僱用生命週期:招募與甄試(年齡上限、隱性篩選)、薪資與考核(同工不同酬)、教育訓練(排除資深員工於培訓之外)、升遷調動(以年齡為由的天花板)、退休與資遣(強迫提前退休、優先資遣年長者)。
違反者有罰鍰並可能被公布名稱,確切罰則以現行條文為準。
實務上最容易中招的三個場景:求職平台職缺條件寫了年齡限制、面試時詢問「這年紀還能輪班嗎」、內部培訓名單長期跳過五十歲以上員工。
建議在申請任何中高齡補助前,先花半天做一次「年齡友善自檢」:翻一遍現行職缺文案、面試題庫與訓練名單,把年齡相關的字眼與慣行清乾淨。
這不只是避險——申請補助等於主動進入主管機關的視野,體質先顧好,補助領得才安心。
Q19:面試時可以問求職者年齡嗎? 應避免以年齡作為篩選條件或提問重點,聚焦職務所需的能力與經驗;身分資料於錄取後辦理投保時取得即可。
給人資的年度行事曆:把補助管理例行化
補助管理最怕「想到才做」。
建議人資把四個節點放進年度行事曆。
每年一月:盤點今年屆滿六十五歲的員工名單,啟動留用意願訪談與繼續僱用補助的前置作業。
每季初:檢視招募計畫中可走就服站推介的職缺,僱用獎助的程序在開缺當下就設定好。
每半年:核對補助案件的薪資清冊、出勤與投保紀錄的勾稽一致性,查核文件平時就整理好。
每年十一月:追蹤勞動部與勞動力發展署的次年度計畫公告,金額、比率與受理方式的變動第一時間更新內規。
把這四個節點跑順,中高齡補助就從「聽說有但沒空研究」變成公司人力成本結構的固定一環。
以缺工常態化的趨勢看,越早把這套例行化的公司,越早在人力市場上取得成本與穩定度的雙重優勢。
Q16:屆退員工不想繼續做,公司可以怎麼談? 繼續僱用以雙方合意為前提,實務上可用彈性工時、職務調整(如轉任教學或品管職)降低體力負荷,把「留下來」變成對員工也有吸引力的選項。
Q17:補助入帳要列什麼會計科目、要課稅嗎? 政府補助收入的會計與稅務處理依相關法令及公司情況而定,建議洽會計師確認,需人工確認,切勿直接沖抵薪資科目造成帳務混亂。
Q18:申請被退件常見原因是什麼? 前三名:未經就服站推介、留用比率計算錯誤、文件勾稽不一致(薪資清冊與投保級距對不上),送件前逐項自檢可避開九成退件。
結語:把補助變成人力策略的一部分
二〇二六年的中高齡就業補助,門檻更低、受理更彈性、金額有感,對缺工的中小企業是實實在在的政策紅利。
要領得到,關鍵在程序前置與文件完整;要領得值,關鍵在把補助嵌進真實的人力策略——僱得進、留得住、練得強。
所有金額、比率、期間與資格細節,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與台灣就業通最新公告及現行法規為準,年度變動處請以當年公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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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法規資訊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台灣就業通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最新公告及現行法規為準;補助金額與申請條件之年度細節需以當年公告人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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