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育嬰留停薪資計算日額公式實務操作指南|企業軍師林郁汶28年實戰

員工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時,中小企業主與HR最常被問到、也最容易算錯的,就是「這段期間到底能領多少錢、日額怎麼算」。

很多人以為育嬰留停期間是「公司照發薪水」,其實不是——留職停薪期間雇主原則上不發薪,員工領的是由就業保險給付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上政府加發的薪資補助。

這篇文章由企業軍師林郁汶顧問以28年勞資實戰經驗,專門把「育嬰留停薪資計算日額公式」講清楚:從津貼的計算基礎、日額怎麼推、未滿一個月怎麼按比例,到請領流程與雇主該怎麼配合,幫中小企業主與HR一次搞懂。

所有比率、金額、期間、月數等內容,一律以勞保局及《就業保險法》現行規定為準;涉及尚未施行的彈性育嬰留停等草案,均會標明「草案」,不當作既定制度。

育嬰留停薪資計算日額公式

一、先釐清:育嬰留停期間「薪資」與「津貼」不是同一回事

要算對金額,第一步要先破除一個常見誤會: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員工領的不是公司發的薪水。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受僱者於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半年為原則、最長可至2年(實際規定以現行法規為準)。

這段期間屬「留職停薪」,也就是保留職位、但停止支領薪資——原則上雇主不發薪。

那員工的收入從哪來?來自就業保險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保局)依就業保險法給付,另有政府加發的薪資補助。

也就是說,這筆錢不是公司的人事成本,而是就保給付。

HR要跟員工說明清楚,避免員工誤以為「留停還有薪水」而產生期待落差,也避免公司誤以為要自掏腰包發薪。

搞懂這個區別,後面的日額計算才有意義——我們算的是「就保津貼」,不是「公司薪資」。

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計算基礎

依勞保局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計算基礎,是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準(以勞保局及就業保險法現行規定為準)。

這裡有兩個關鍵詞要抓住。

第一,是「平均月投保薪資」,不是「實領月薪」。

投保薪資是勞保投保時申報的級距金額,可能與員工實際領到的薪水有落差。

HR在估算時,一定要用投保薪資,而不是拿實領薪水去算,否則數字會錯。

第二,是「前6個月的平均」。

取留停當月往前推6個月的投保薪資平均,而不是只看最後一個月。

正因為計算基礎是投保薪資,HR平時就要確保員工的投保薪資申報正確、足額。

如果為了省保費而低報投保薪資,員工日後請領育嬰留停津貼時就會領得比預期少,容易引發爭議,這也是常見的稽核風險之一。

三、津貼與補助:60% 加 20%,合計約 80%

有了計算基礎,接著看比率。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給付標準,是以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計算,於留停期間按月於期初發給(以勞保局及就業保險法現行規定為準)。

在此之上,自110年7月1日起,政府另加發20%的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津貼合併發給,而且無須另行申請。

兩者相加,等於約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0%。

換句話說,一般情形下的月津貼概念是: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60%(津貼)+ 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20%(政府加發補助)= 約 80%

實際核定金額仍以勞保局依規定核算為準。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懶人包會說育嬰留停「可以領到投保薪資的八成」——正是這60%加20%的合併結果。

四、日額公式:未滿一個月怎麼算

回到本文最核心的問題:日額到底怎麼推?

育嬰留停津貼原則上是「按月」發給,但如果留停期間不是整月、出現未滿一個月的情形(例如中途復職、提前離職、或起訖日不落在整月),就需要按比例計算。

依勞保局規定,未滿1個月者,以30日為1個月,按比例計算發給(以勞保局及就業保險法現行規定為準)。

把它寫成可操作的日額概念就是:

日額 = 月津貼 ÷ 30 該期可領 = 日額 × 該期實際留停天數

其中「月津貼」就是前段算出的「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80%(60%津貼+20%補助)」。

舉例來說(金額為示範,實際以勞保局核定為準):若某員工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經計算後,月津貼為某一數額,則其日額即為該月津貼除以30;若某一期實際留停20天,該期可領金額即為日額乘以20。

要特別提醒一個時點問題:這個「未滿1個月以30日按比例計算」是115年(2026年)1月1日起的新制。

依勞保局說明,發給起始日在115年1月1日前、且請領期間持續至115年後者,仍適用修正前規定(即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

所以跨越新舊制的個案,計算方式可能不同,務必以勞保局核定為準,查不清楚時應向勞保局確認,不要自行推估。

五、給付期間:一個孩子最多領幾個月

除了金額,期間也是HR常被問的重點。

依現行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1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若父母都是被保險人,可分別請領,也就是爸爸、媽媽各自可就同一子女請領(合計最多的月數以現行條文為準)。

另外要注意,若被保險人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發給1人為限(以勞保局及就業保險法現行規定為準)。

給付期間自育嬰留職停薪之日起算至期滿之日止;若員工提前復職或中途離職,則計至復職前一日或離職當日止。

這也是前段「未滿一個月按比例」會用到的情境——提前復職就可能出現不滿整月、需要按日計算的狀況。

六、請領流程:員工與雇主各做什麼

育嬰留停津貼是員工向勞保局請領,但過程中雇主(投保單位)扮演關鍵的配合角色。

以下是實務流程與雙方分工。

員工端:向公司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並於留停後備妥文件向勞保局請領津貼。

依勞保局作業,員工可登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的「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線上申辦,並需備妥投保單位出具之「育嬰留職停薪證明」電子檔(限PDF格式)等文件。

雇主/HR端:受理員工的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依規定辦理留職停薪、出具「育嬰留職停薪證明」供員工請領津貼、並處理留停期間的勞健保投保事宜。

這裡最常見的疏失是「延遲出具證明」——員工的津貼請領往往卡在雇主的證明上,雇主若拖延,可能造成員工津貼延遲入帳,衍生爭議。

因此HR應建立明確的受理與出證SOP,接到申請就儘速依規定辦理。

七、HR 最常見的三個實務盲點

從中小企業實務來看,育嬰留停在計算與流程上最常踩的三個盲點,值得HR特別留意。

盲點一:拿實領薪水去估津貼。

前面強調過,津貼計算基礎是「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不是實領月薪。

用錯基礎會讓估算失真、員工期待落差。

平時就要確保投保薪資申報正確足額。

盲點二:把津貼當成公司要發的薪水。

育嬰留停津貼是就保給付,不是公司人事成本。

HR要向員工說清楚「留停期間公司不發薪、領的是就保津貼加補助」,避免誤會。

盲點三:忽略留停期間的勞健保與復職安排。

留停期間的勞健保投保、職務代理、以及期滿後的復職保障,都是HR要事先規劃的。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雇主不得因員工申請育嬰留停而有不利處分,復職職務保障也有規定,這些若沒安排好,容易衍生勞資爭議。

八、情境案例:一家30人公司的育嬰留停處理

以下用一個貼近實況的情境說明(人物與數字為示範,實際金額以勞保局核定為準)。

阿珊是一家30人設計公司的HR,同事小雨懷孕生產後想請育嬰留職停薪半年在家帶孩子。

小雨一開始很緊張地問:「留停這半年公司還會發薪水嗎?我大概能領多少?」

阿珊依制度說明:留停期間公司原則上不發薪,小雨領的是就保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她留停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加上政府加發的20%補助,合計約八成;每一子女最長可領6個月。

阿珊也提醒她,這筆錢要由小雨自己登入勞保局個人網路申報系統申辦,公司會儘速出具「育嬰留職停薪證明」PDF給她備用。

過程中阿珊做對了三件事:確認小雨的投保薪資申報正確、接到申請就儘速出具證明避免津貼延遲、並事先安排好職務代理與復職職務。

半年後小雨順利復職,過程沒有任何爭議。

這個案例點出關鍵:育嬰留停算得對、流程配合到位,制度就能真正保障員工、也保護公司。

九、彈性育嬰留停草案:先了解、別當定案

近來常聽到「彈性育嬰留停」「分次留停」「部分工時搭配留停」等討論。

勞動部確實已就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推出相關問答,並預告「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方向包括讓育嬰留停的請領更有彈性等(以勞動部公告為準)。

但要特別提醒:這些屬於「草案」階段的內容,截至撰稿尚未正式施行。

HR在對員工說明或規劃制度時,應以現行法規為準,草案部分僅供了解未來趨勢、不宜當作既定制度承諾給員工。

待正式版本公告施行後,再據以調整內部規章與人力安排。

這樣既能掌握趨勢,又不會因誤把草案當定案而生爭議。

十一、留停期間的勞健保、職務代理與復職保障

育嬰留停的計算之外,還有三件HR一定要同步規劃的事,否則就算津貼算對了,制度仍可能出漏洞。

勞健保的銜接。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勞保與健保的投保並非「一律停保」,而有相關的續保與投保規定(例如留停期間得繼續參加相關保險、保費負擔方式等,實際以主管機關規定為準)。

HR應依現行規範辦理,並向員工清楚說明留停期間的保險與保費狀況,避免員工誤以為「留停就沒保險」或事後才發現保費問題。

職務代理的安排。

員工留停半年到一年,原本的工作勢必要有人承接。

中小企業人力吃緊,更要提前規劃:是內部同仁分攤、指派職務代理人,還是短期補進人力。

安排得好,留停不會拖垮團隊;安排不好,反而讓其他同仁怨聲載道、甚至影響對育嬰留停的接受度。

建議把職務代理納入育嬰留停的內部SOP。

復職職務的保障。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雇主不得因員工申請或請育嬰留職停薪而給予解僱、降調、減薪等不利處分;期滿復職時,也有回任原職務或相當職務的保障(實際規定以現行法規為準)。

HR在員工留停前就要想好復職安排,避免期滿時無職可回、或安排明顯不利的職務而踩到不利處分的紅線。

把這三件事和津貼計算一起納入規劃,育嬰留停制度才算真正完整——既讓員工安心帶孩子,也讓公司的人力與法遵風險都在掌握之中。

十二、常見問題 FAQ

Q1:育嬰留停期間公司要發薪水嗎? 原則上不發。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屬留職停薪,雇主原則上不支薪,員工領的是就業保險給付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政府加發補助。

Q2:育嬰留停津貼怎麼算? 以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另加政府加發20%薪資補助,合計約80%(以勞保局及就業保險法現行規定為準)。

Q3:日額公式是什麼? 概念上日額=月津貼÷30,該期可領=日額×實際留停天數。

未滿1個月者以30日為1個月按比例計算(115年新制,跨新舊制個案以勞保局核定為準)。

Q4:計算基礎是實領薪水還是投保薪資? 是「平均月投保薪資」,不是實領月薪。

投保薪資申報是否正確足額,直接影響津貼金額。

Q5:一個孩子最多可以領幾個月? 每1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父母若都是被保險人,可分別請領(合計月數以現行條文為準)。

Q6:夫妻可以同時請領嗎? 父母若都符合資格,可就同一子女分別請領。

但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時,津貼以發給1人為限(以勞保局及就業保險法現行規定為準)。

Q7:政府加發的20%補助要另外申請嗎? 不用。

自110年7月1日起,政府加發的20%薪資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無須另行申請。

Q8:育嬰留停期間勞健保怎麼保? 留停期間的勞健保投保方式有相關規定,建議HR依現行規範辦理並向員工說明,具體以主管機關規定為準。

Q9:津貼要向誰申請、怎麼申請? 由員工向勞保局請領,可登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線上申辦,並備妥投保單位出具的「育嬰留職停薪證明」PDF電子檔等文件。

Q10:雇主延遲出具證明會怎樣? 可能造成員工津貼延遲入帳、衍生爭議。

雇主應建立受理與出證SOP,接到申請儘速依規定辦理,避免拖延。

Q11:育嬰留停最長可以請多久?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受僱者於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半年為原則、最長至2年(津貼給付期間則為每子女最長6個月,兩者不同,以現行法規為準)。

Q12:提前復職,那個月的津貼怎麼算? 給付計至復職前一日止,該不滿整月的部分以30日為1個月按比例計算(115年新制,實際以勞保局核定為準)。

Q13:留停期間可以兼職打工嗎? 留停期間另有工作行為可能影響津貼請領資格或有其他風險,建議員工事先向勞保局確認,避免影響權益。

Q14:投保薪資低報,津貼會怎樣? 會領得比預期少,且低報投保薪資本身即有稽核與裁罰風險。

HR應確保投保薪資申報正確足額。

Q15:彈性育嬰留停已經上路了嗎? 相關內容仍屬草案階段,截至撰稿尚未正式施行。

應以現行法規為準,草案僅供了解趨勢,待正式公告施行後再調整。

Q16:中小企業要不要訂育嬰留停內部規章? 建議訂定。

把受理、出證、職務代理、復職、勞健保等流程寫成內部SOP,能降低疏漏與爭議,也讓員工權益有明確依循。

Q17:留停期間員工的勞健保一定要停保嗎? 不一定。

育嬰留停期間的勞健保有相關續保與投保規定,HR應依現行規範辦理並向員工說明保費負擔方式,具體以主管機關規定為準。

Q18:員工留停,職缺可以找人補嗎? 可以安排職務代理或短期人力承接,但期滿時應保障原員工回任原職務或相當職務,不得因其留停而給予不利處分。

Q19:員工育嬰留停期間,公司可以趁機資遣他嗎? 不可以因員工申請或請育嬰留停而給予解僱、降調、減薪等不利處分,否則可能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實際認定以現行法規及個案為準)。

Q20:投保薪資和實領薪水差很多,員工覺得津貼太少怎麼辦? 應向員工說明津貼是依「平均月投保薪資」而非實領薪水計算,這是法定基礎。

若投保薪資本就應足額申報卻低報,公司應改正;平時足額申報才能保障員工權益,也避免稽核風險。

Q21:同一胎爸爸媽媽分開請,兩人各自都能領約八成嗎? 父母若都是被保險人、都符合資格,可分別就同一子女請領,各依自己的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60%+20%補助。

實際請領月數與資格以勞保局及就業保險法現行規定為準。

Q22:育嬰留停證明要具備哪些內容? 一般為投保單位出具、載明員工留職停薪起訖等資訊的證明文件,供員工向勞保局請領津貼時附上(限PDF電子檔)。

實際格式與應載事項以勞保局規定為準。

延伸閱讀(金豐企業軍師深度指南)

需要協助的中小企業,歡迎參考企業軍師林郁汶的服務說明。

同系列文章:法定假別制度(金豐企業軍師 2026 中小企業實務)

結語

「育嬰留停薪資計算日額公式」聽起來像數學題,其實核心只有幾個要點:算的是就保津貼不是公司薪水、基礎是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比率是60%加政府20%補助合計約八成、日額就是月津貼除以30、未滿一個月按比例計算。

HR只要抓住這幾點,並確保投保薪資申報正確、及時出具證明、做好職務代理與復職安排,就能把育嬰留停這件事處理得又合規又不生爭議。

如果你是企業主或HR,不確定公司在育嬰留停的計算、出證流程與內部規章上有沒有落地缺口,企業軍師林郁汶顧問以28年勞資實戰、輔導超過1,000家中小企業的經驗,提供90分鐘免費企業健檢,協助你把育嬰留停與整體人資制度盤點清楚。

歡迎透過LINE官方帳號(@eapro 或來電 0985-037-168,連結:lin.ee/11ZEQZj)預約,讓制度成為留才的助力,而不是爭議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