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正式上路。
對中小企業主與HR來說,最實際的問題只有一個:「那我到底要做什麼?」看再多法條解釋,如果不知道具體該建立哪些制度、備哪些文件、在什麼時間前完成,還是無法落地。

這篇文章不談抽象的責任體系(那部分我們在《職場霸凌公司責任》一文已完整梳理),而是直接給你一份「雇主行動清單」:新制要求雇主做的核心事項、每一項的重點與文件、以及中小企業如何用有限資源落實。
看完你就知道,從7月1日起,公司該把哪些事一件一件補齊。
文中所有法條、施行日、門檻與數字,一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官方指導手冊為準;涉及具體人數門檻、罰鍰金額、調查時限、訓練時數等,因細節以官方公告為準,本文不臆測硬數字,實際請核對勞動部、職安署最新資料。
一、先認清:這是「要主動做」的義務
理解雇主責任的第一步,是認清新制的性質:它要求雇主「主動建立制度」,不是「出事再處理」。
過去很多中小企業對職場霸凌的態度是被動的——有人申訴才處理、沒申訴就當沒事。
新制翻轉了這個邏輯:雇主負有事前預防的義務,必須主動建立防治政策、申訴管道、調查程序等一整套機制。
也就是說,就算公司從沒發生過霸凌,只要沒建立這些制度,就已經是不符合規定。
這也是為什麼「雇主要做什麼」變成最迫切的問題——因為7月1日一到,該有的制度就該就位。
以下逐項拆解。
二、認定基礎:先搞懂什麼是職場霸凌
在建立制度之前,雇主要先搞清楚「什麼樣的行為構成職場霸凌」,否則政策與調查都會失準。
依《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職場霸凌的認定通常會綜合觀察幾個核心面向。
這些面向大致包括: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是否存在權力或地位的不對等、行為是否具有持續性或反覆性、是否帶有敵意或不友善、是否違反被害人意願,以及是否造成被害人身心健康或工作權益受損。
舉例來說,主管長期在會議上刻意忽視某位員工的發言、把不合理的工作硬塞給特定人、或在群組中刻意排擠孤立,都可能落入職場霸凌的範疇;而基於業務需要、合理範圍內的工作要求與指正,則不當然構成霸凌。
認定要件的具體內涵,請以準則與官方指導手冊為準。
搞懂界線,才能制定出精準、可執行的防治政策。
三、行動一:訂定書面職場霸凌防治政策
雇主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訂定一份書面的職場霸凌防治政策,並公告讓全體員工知悉。
這是整套制度的基礎。
這份政策至少應包含:公司對職場霸凌「零容忍」的明確立場、職場霸凌的定義(呼應準則的認定要件)、政策的適用範圍(不只正職,通常也涵蓋派遣、實習等在公司內工作的人)、以及員工可以循哪些管道申訴。
政策訂好後,要用員工看得到的方式公告(例如員工手冊、公告欄、內部系統),並留存公告的紀錄。
對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可以善用主管機關提供的官方範本,調整成符合自家公司的版本,不必從零開始。
重點是「有書面、有公告、有留存」。
四、行動二:設置申訴管道與專責窗口
第二件事,是建立讓員工能安全提出申訴的管道,並指定專責窗口受理。
沒有暢通的申訴管道,防治政策就只是紙上談兵。
實務上,建議提供多種申訴方式(例如專用信箱、電子郵件、專線電話等),讓員工可以選擇自己覺得安全的方式提出;同時指定明確的專責窗口負責受理,這個窗口可以是HR主管,若公司內部不方便,也可考慮借助外部專業。
申訴管道與流程要對員工公開,讓大家知道「發生事情時可以找誰、怎麼提」。
設好之後,最好實際測試一次管道是否真的可用。
對中小企業而言,管道不必複雜,但一定要真實存在、能被信任、且有人負責。
五、行動三:建立調查程序與調查小組
第三件事,是建立收到申訴後的調查程序,並組成調查小組。
這是整套制度中最需要專業的一環,也是最容易出錯的地方。
調查程序應涵蓋:收到申訴後如何受理、由誰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如何面談當事人與證人、如何蒐集與保全證據、如何作成調查報告與決議,以及當事人若不服如何申復。
調查小組的組成、人數與調查的時限等,應依準則與官方指導手冊的要求辦理。
對缺乏內部調查量能、或加害者是高階主管的中小企業,特別建議借助外部專業(如律師)擔任調查員,一方面補足專業、另一方面確保中立性,避免「球員兼裁判」的爭議。
程序寫清楚、調查有依據,是公司證明自己「有妥善處理」的關鍵。
六、行動四:保密與被害人保護
第四件事,是在整個處理過程中做好保密,並保護被害人不受二次傷害或報復。
這一點直接關係到員工敢不敢申訴。
具體來說,申訴人與相關人的身分、申訴內容應予保密,不得任意洩漏;公司不得因員工提出申訴或協助調查,而對其採取調職、降薪、解僱等報復性的不利處分;必要時,還應提供被害人適當的協助資源。
這些保護措施,一方面是法律要求,另一方面也是讓申訴制度真正發揮作用的前提——如果員工擔心申訴後被秋後算帳,再完善的管道也沒人敢用。
中小企業可透過保密承諾、明確的禁止報復規範,把這道防線建立起來。
七、行動五:實施教育訓練
第五件事,是對員工實施職場霸凌防治的教育訓練,讓「知道界線、知道管道」成為全公司的共識。
訓練的對象通常涵蓋新進員工與在職員工,並應定期辦理;對主管階層,更應加強「合理的指揮監督」與「職場霸凌」之間界線的教育,因為主管往往是最容易在無意間跨線、或最有能力預防與處理的人。
訓練的頻率與時數,應依準則與官方指導手冊的要求辦理,並留存簽到等紀錄以為佐證。
對中小企業而言,可善用主管機關提供的官方教材,降低自行製作的負擔。
教育訓練的價值,不只是「符合規定」,更在於把防治意識真正種進每個人心裡,從源頭減少霸凌發生。
八、行動六:事後改善與追蹤
第六件事,是案件處理完之後的改善與追蹤,很多公司做完調查就結案,忽略了這一步,其實這正是防止再發生的關鍵。
調查確認有職場霸凌後,公司應對加害者採取適當的處置、對造成霸凌的組織環境或管理問題進行改善(例如調整不合理的工作分配、加強主管管理訓練),並在一段期間內持續追蹤被害人的狀況與工作環境是否恢復正常。
這一步的意義,在於讓防治形成一個「預防—處理—改善」的循環,而不是每次都從頭來過。
把事後改善制度化,不僅能真正降低同類事件重演,也讓公司在勞檢或後續爭議中,能證明自己不只調查、還確實改善,是負責任的雇主。
九、行動七:一定規模企業的防治計畫
第七件事,是針對達一定規模的事業單位,訂定更完整的書面職場霸凌防治計畫。
中小企業要先確認自己是否落在這個門檻內。
依規定,僱用勞工人數達一定門檻以上的事業單位,通常被要求訂定書面的職場霸凌防治計畫,內容可能涵蓋風險評估、防治目標、資源配置與定期檢討等,並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依規定辦理。
這個「一定規模」的具體人數門檻與完成期限,以《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主管機關公告為準,中小企業務必查對自己是否適用。
即使未達門檻、不需訂完整計畫,前面六項核心義務(政策、管道、調查、保密、訓練、改善)仍然要落實——差別只在形式的完整度,不在做或不做。
十、導入時程:什麼時候該完成什麼
知道要做七件事,還要知道「什麼時候完成」。
新制自2026年7月1日施行,代表最基礎的防治政策、申訴管道、調查程序等,應在施行時就已就位;教育訓練、達門檻企業的防治計畫等,則可能有各自的完成期限。
實務上的建議節奏是:先把書面防治政策訂好並公告、把申訴管道與專責窗口設好、把調查程序文件與小組準備好,這些是最優先、應盡快到位的;接著規劃並實施教育訓練,並留存紀錄;若屬達一定規模的事業單位,依規定期限完成防治計畫。
各項義務的確切完成期限與時程,請以主管機關公告與官方指導手冊為準。
與其拖到勞檢上門才補,不如照著這個節奏,一項一項把制度補齊。
十一、中小企業如何用有限資源落實
很多中小企業會擔心:「這麼多事,我們人少錢少,怎麼做得完?」其實新制並非要求每家公司都建立龐大的體系,而是「按比例落實」。
中小企業完全可以用務實的方式達成。
幾個實用做法:善用主管機關提供的官方範本與教材(政策、申訴表單、調查報告、教材等),不必從零製作;把不方便由內部處理的環節(如調查)委由外部專業,反而更中立也更省人力;把七項義務做成一份「落地檢查清單」,逐項確認完成度與留存文件;並把這些納入日常的勞動法遵管理,而不是一次性專案。
對HR而言,向老闆爭取資源時,可以把「霸凌造成的離職成本、訴訟與賠償風險、商譽損失」講清楚——防治制度不是花錢,而是省下更大的潛在損失。
十二、七項義務落地檢查清單
把前面七項義務整理成一份可以直接拿去核對的清單,中小企業就能一眼看出自己做到哪、缺哪。
第一項,書面防治政策:有沒有訂好、有沒有公告、公告紀錄有沒有留存。
第二項,申訴管道:有沒有提供多元管道、有沒有指定專責窗口、流程有沒有對員工公開。
第三項,調查程序:受理、調查小組、面談蒐證、作成報告、申復的流程有沒有寫清楚,需要時能不能找到外部調查支援。
第四項,保密與保護:有沒有保密規範、有沒有明確禁止報復。
第五項,教育訓練:有沒有排定對新進與在職員工的訓練、有沒有留存簽到紀錄。
第六項,事後改善:有沒有加害者處置、環境改善與被害人追蹤的機制。
第七項,防治計畫:若達門檻,有沒有依規定訂定並在期限內完成。
把這七項逐一打勾,凡是「沒有」或「不確定」的,就是公司當前的風險缺口,應優先補齊。
這份清單的好處,是把抽象的法遵要求,變成一件件可以指派、可以追蹤、可以留存證明的具體工作,讓落地不再無從下手。
十三、HR 如何說服老闆投入資源
新制落地最現實的障礙,往往不是不會做,而是「老闆覺得沒必要花這個錢」。
HR若要爭取到資源,關鍵是把「防治」翻譯成老闆聽得懂的成本語言。
可以從三個角度切入:其一,法律風險——不做,可能面臨主管機關裁罰,以及發生爭議時的民事連帶賠償,這些都是實打實的支出。
其二,人才成本——長期的職場霸凌會推高離職率,招募與訓練新人的成本、以及團隊士氣與生產力的損失,往往遠高於建立制度的花費。
其三,商譽風險——一旦爆發霸凌爭議、甚至上了新聞,對品牌與招募的傷害難以估量。
把這三筆帳算給老闆看,「建立防治制度」就從「額外負擔」變成「風險控管的投資」。
搭配官方免費範本與教材、以及必要時的外部專業協助,落地成本其實可控。
HR的角色,就是讓決策者理解:這不是要不要做的選擇題,而是早做省成本、晚做付代價的必然。
常見問題 FAQ
Q1:2026年7月1日起,雇主到底要做哪些事? 核心是七項:訂定書面防治政策、設置申訴管道與專責窗口、建立調查程序與調查小組、做好保密與被害人保護、實施教育訓練、事後改善與追蹤,以及達一定規模者訂定防治計畫。
無論規模大小,前六項核心義務都要落實。
Q2:職場霸凌怎麼認定?有哪些要件? 依《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通常綜合觀察權力或地位是否不對等、行為是否具持續或反覆性、是否帶敵意、是否違反被害人意願、是否造成身心或工作權益受損等面向。
合理範圍內的業務要求不當然構成霸凌。
具體內涵以準則與官方指導手冊為準。
Q3:防治政策一定要書面嗎?可以只是口頭宣示嗎? 要書面。
防治政策應以書面訂定、明確宣示零容忍立場、載明定義與申訴管道,並以員工看得到的方式公告、留存紀錄。
口頭宣示難以證明已盡義務,書面加公告加留存才是能舉證的做法。
Q4:申訴管道要設幾種?窗口可以是誰? 建議提供多種申訴方式讓員工選擇,並指定明確的專責窗口受理。
窗口可以是HR主管;若內部不便(例如涉及高階主管),可考慮借助外部專業。
管道要對員工公開、真實可用,並最好實際測試過。
Q5:小公司沒有能力自己調查,怎麼辦? 可借助外部專業。
對缺乏內部調查量能、或加害者是高階主管的中小企業,委由律師等外部專業擔任調查員,能補足專業並確保中立,避免球員兼裁判。
主管機關也提供相關協助與範本,可多加利用。
Q6:員工申訴後,公司可以把他調職或處分嗎? 不可以做報復性的不利處分。
公司不得因員工提出申訴或協助調查,而對其採取調職、降薪、解僱等報復措施,並應為申訴人保密。
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讓申訴制度真正被信任、被使用的前提。
Q7:教育訓練一定要辦嗎?要辦多久、多久一次? 要辦。
通常涵蓋新進與在職員工並定期辦理,主管階層應加強界線教育。
確切的時數與頻率,以《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官方指導手冊為準。
可善用官方教材降低負擔,並留存簽到等紀錄佐證。
Q8:我們公司幾個人,需要訂「防治計畫」嗎? 要看是否達一定規模門檻。
達一定人數以上的事業單位通常須訂書面防治計畫並依期限完成;未達門檻者不需訂完整計畫,但前六項核心義務仍要落實。
具體人數門檻與期限以準則及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務必查對。
Q9:下班後在LINE群組被主管言語攻擊,算職場霸凌嗎? 可能構成,需依個案認定。
職場霸凌不必然只發生在辦公室或上班時間,若行為與工作相關、符合認定要件,透過通訊軟體的持續攻擊也可能被認定。
實際是否成立,須綜合準則的認定要件與個案事實判斷。
Q10:員工已經離職了,還能對公司提職場霸凌申訴嗎? 可能可以,視情形與規定而定。
新制對申訴與處理有相應機制,離職不必然使申訴權消滅。
實際的申訴要件、管道與時效,請以《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相關申訴處理辦法及主管機關說明為準。
Q11:如果霸凌者就是老闆本人,員工要向誰申訴? 新制對「最高負責人」為被申訴對象的情形設有特別的申訴機制,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相關申訴。
這正是為了處理「加害者是最高層、內部無法中立處理」的情況。
具體受理方式依相關申訴處理辦法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Q12:沒建立這些制度,會怎麼樣? 可能面臨主管機關的裁處,並在發生爭議時難以主張已盡義務。
違反相關規定訂有罰鍰,坊間報導提及可達數百萬元級距,但具體金額與適用條號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重點是及早落實、避免受罰。
Q13:官方有沒有提供範本,讓中小企業不用從零做? 有。
主管機關公布了指導手冊、常見問答與各類範本(如防治政策、申訴表單、調查報告等),可於職安署等官方管道取得。
中小企業善用官方範本調整成自家版本,能大幅降低導入的時間與成本。
Q14:這些制度做完,是不是就一勞永逸了? 不是。
防治應是持續的循環:定期教育訓練、收到申訴確實處理、事後改善追蹤、並定期檢視制度是否需更新。
把它納入日常勞動法遵管理,而非一次性專案,才能真正發揮保護員工與公司的作用。
Q15:想一次把七項義務落實,最有效率的做法是什麼? 把七項義務做成一份「落地檢查清單」,逐項確認「文件是否備妥、是否公告、是否留存紀錄」,並排定完成時程。
優先完成政策、管道、調查程序,再推教育訓練與(如適用)防治計畫,並善用官方範本與外部專業。
Q16:七項義務要同時完成,還是可以分階段? 可以分階段,但有優先順序。
建議先完成書面防治政策、申訴管道與專責窗口、調查程序這些最基礎、應盡快到位的,再推教育訓練與(如適用)防治計畫。
各項確切完成期限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但拖延只會增加勞檢與爭議時的風險。
Q17:導入這套制度,大概要花多少成本? 視公司規模與現有基礎而定。
善用主管機關提供的免費範本與教材,可省去大量文件製作成本;把調查等專業環節按需委外,則能控制人力負擔。
相較於霸凌造成的離職、訴訟賠償與商譽損失,前期投入通常小得多,屬於划算的風險控管投資。
結語
2026職場霸凌新制上路後,「雇主要做什麼」不再是模糊的問題,而是一份具體的行動清單:政策、管道、調查、保密、訓練、改善,以及達門檻者的防治計畫。
中小企業不必被「這麼多事」嚇到,只要照著清單、善用官方範本與外部專業,一項一項把制度補齊、留好紀錄,就能在新制時代既保護員工、也保護公司。
想更全面理解這些義務背後的責任體系,可以搭配《職場霸凌公司責任》一文一起看。
如果你不確定公司該從哪一項開始、或希望有人協助把這份行動清單一次落地,企業軍師林郁汶顧問以28年實戰、輔導超過1,000家中小企業的經驗,提供90分鐘免費企業健檢,協助你盤點缺口、把防治制度建到位、把風險擋在勞檢與爭議之前。
歡迎透過LINE官方帳號 @eapro(lin.ee/11ZEQZj)預約,用制度穩住企業競爭力。
關於 28 年實戰的企業軍師林郁汶服務,可進一步了解我們的專業團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