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我輔導過上百家中小企業,老闆最常栽跟頭的地方就兩個:請假跟特休。
不是故意違法,而是搞不清楚。
一個老闆跟我說:「員工月初才來三天就請假,我當然不准啊。」結果那是病假,員工直接去勞動局申訴,公司被罰了2萬。
另一個更慘:員工做了五年離職,特休沒休完的部分要求折算工資。老闆說「當初是你自己不休的」,結果勞檢介入,補發加罰鍰一次噴掉12萬。
根據勞動部統計,請假與特休相關的勞資爭議,每年穩定佔所有申訴案件的前三名。這不是冷門法規,是每間公司每天都會碰到的日常管理。
這篇不講廢話,直接告訴你:哪些假可以拒絕、哪些一定要准、特休未休完怎麼處理、2026新制有什麼變化,讓你在合法範圍內,保住管理權。
老闆到底能不能拒絕員工請假?(法律判斷原則)
先講結論:不是所有假都能拒絕,但也不是全部都要照單全收。
核心判斷原則就兩條線——「是不是法定權利」加上「有沒有符合請假條件」。搞清楚這兩條線,你的管理空間其實比想像中大。
可以依法拒絕的情況
事假是老闆最有空間的假別。員工當天早上才說「我下午要請事假」,公司正值旺季、人力吃緊,這種情況你是可以討論甚至拒絕的。
特休的「日期安排」如果明顯不合理,你也可以協調。比如整個部門同一週全部排特休,導致業務完全停擺,這時候協商換日期是合法的。
還有一種常見情況:員工沒有依照公司請假流程申請(比如規定要提前一天用系統請假,他直接人不來才打電話),你可以要求補正程序。
不能拒絕的假(這些硬擋風險極高)
以下假別,本質是「法律保障」,不是公司福利,你沒有拒絕的權利:
病假——合理範圍內,員工說生病就是生病。你可以要求提供醫療證明(住院或重大傷病),但普通感冒請一天,你硬擋就是找自己麻煩。
生理假——這個更特殊:不得要求任何證明。員工說要請,你就要准。法律寫得非常明確,沒有灰色地帶。
家庭照顧假——家人生病需要照顧,這是法定權利。2026年起還可以用「小時」為單位請假,更彈性也更頻繁。
婚假、喪假——這些是人生大事假,天數法律都寫好了,你拒絕等於送自己上勞檢名單。
一句話記住:法定假別,你的角色是「確認條件是否符合」,不是「決定准不准」。
特休的關鍵盲點:排定權在勞工
很多老闆以為特休跟排班一樣,公司說了算。錯。
勞基法寫得很清楚:特休日期由勞工排定。你可以「協商」,但不能「單方面不准」。
如果你直接跟員工說「這個月不能休特休」,沒有任何協商過程,這就是違法。被申訴的話,罰鍰2萬到100萬。
正確做法是:員工提出特休申請 → 如果日期確實影響營運 → 跟員工協商替代日期 → 雙方同意後調整。全程要有紀錄。
各類假別完整一覽表(老闆快速判斷版)
| 假別 | 天數 | 薪資 | 可否拒絕 | 關鍵注意事項 |
|---|---|---|---|---|
| 事假 | 14天/年 | 不給薪 | ✅ 可以 | 可要求提前申請,但不得扣全勤獎金(家庭照顧假併入部分) |
| 病假 | 30天/年 | 半薪 | ❌ 原則不可 | 2026新制:10日內不得任何不利處分 |
| 特休 | 依年資 | 全薪 | ⚠️ 可協商日期 | 排定權在勞工,未休完一定要換錢 |
| 婚假 | 8天 | 全薪 | ❌ 不可 | 登記前10日起3個月內請完 |
| 喪假 | 3-8天 | 全薪 | ❌ 不可 | 父母/配偶8天,祖父母/兄弟姊妹3天 |
| 生理假 | 每月1天 | 半薪 | ❌ 不可 | 不得要求證明,超過3天/年併入病假 |
| 家庭照顧假 | 7天/年(併入事假計算) | 不給薪 | ❌ 不可 | 2026起可用小時請,不得扣全勤 |
這張表建議你印出來放在辦公桌上。員工來請假,先對表,三秒鐘就知道該怎麼處理。
特休三大問題(勞檢員進公司第一個翻的帳)
老實說,勞檢員進公司第一個看的就是特休紀錄。這章沒搞懂,你可能這幾年賺的辛苦錢,一次罰款就賠回去了。
一、特休天數怎麼算?
依年資對照:
| 年資 | 特休天數 |
|---|---|
| 滿6個月 | 3天 |
| 滿1年 | 7天 |
| 滿2年 | 10天 |
| 滿3年 | 14天 |
| 滿5年 | 15天 |
| 滿10年以上 | 每年加1天,最高30天 |
重點不是背這些數字,而是:你公司有沒有一套自動計算加紀錄的制度?
沒有的話,出事一定是你輸。因為舉證責任在雇主——勞檢來了,你拿不出紀錄,就等於沒給。
實務建議:用人資系統自動算,或至少用 Excel 建一份「員工特休追蹤表」,每月更新。這不是多做的事,是保護你自己。
二、特休未休完一定要換錢嗎?
一定要。 這是法律強制規定,不是公司選擇。
很多老闆說「員工自己不休的,為什麼要我付錢?」——因為法律認為,你有義務讓員工休到。員工沒休完,推定是公司沒有安排。
換錢的計算方式:未休天數 × 一日工資。一日工資 = 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 ÷ 30。
舉個例子:員工月薪45,000元,年底剩5天特休沒休。
換算:45,000 ÷ 30 = 1,500元/天
應付金額:1,500 × 5 = 7,500元
離職時也一樣,未休完的特休全部要折算工資。這筆錢是「法定義務」,不是「公司恩惠」。
正確做法:可以跟員工協商遞延一年。但次年仍未休完,一定要換錢。遞延要有書面紀錄,口頭說說不算數。
三、特休可以遞延嗎?怎麼遞延才合法?
可以遞延,但要符合兩個條件:
第一,雙方「協商同意」。不是公司片面決定「今年沒休完的統一延到明年」——這樣寫在工作規則裡也無效。
第二,最多延到次一年。不能無限遞延,也不能遞延兩年三年。
遞延後如果還是沒休完呢?那就一定要換錢,沒有第二次遞延的空間。
建議做法:每年10月主動提醒員工剩餘特休天數,協助安排。這樣做不只合法,還能避免年底集中休假影響營運。主動管理,比被動挨罰好太多。
2026請假新制重點(你的競爭對手可能還不知道)
2026年有兩個重大修正,提早掌握的老闆在管理上會輕鬆很多。
一、病假10日內不得有任何不利處分
這條的殺傷力比你想像的大。
「不利處分」不只是扣薪,還包括:扣考績、影響升遷、減少獎金、列入黑名單、被暗示性調職。
你可能會問:「那員工一年請10天病假,我考績照給A嗎?」——如果他工作表現確實好,是的。病假天數不能成為扣分因素。
最容易踩線的做法:在考績表裡設一項「出勤率」,然後因為請病假而扣分。2026年以後,這就是違法。
聰明做法:把考績指標改成「工作產出」和「目標達成率」,不要跟出勤天數掛鉤。這樣既合法,又能真正評估員工表現。
二、家庭照顧假可用「小時」為單位請假
以前家庭照顧假只能整天請,很多員工覺得「只是帶小孩看個醫生,請一整天太浪費」所以乾脆不請。
現在可以2小時、4小時彈性請假。這代表:
使用頻率會變高(以前一年可能請1-2次,現在可能請5-6次)。你的排班系統和薪資計算要能處理「小時制」假別。出勤紀錄要更精確,以小時為單位。
如果你的人資系統還不支援小時制請假,現在就要開始升級了。
請假扣薪怎麼算才合法?(附正確計算方式)
這裡很多公司會算錯,尤其是薪資基準的問題。
| 假別 | 薪資處理 | 計算基準 |
|---|---|---|
| 事假 | 全額扣薪 | 不給薪,按日計算(月薪÷30) |
| 病假 | 半薪 | 30日內發半薪,超過可不給薪 |
| 特休 | 全薪 | 不能扣任何錢 |
| 婚假 | 全薪 | 照常發薪 |
| 喪假 | 全薪 | 照常發薪 |
| 生理假 | 半薪 | 超過3天/年部分併入病假計算 |
| 家庭照顧假 | 不給薪 | 但不得扣全勤獎金 |
最常見的兩個致命錯誤:
錯誤一:用「底薪」算,不用「月薪資總額」。 事假扣薪的基準是「月薪資總額」(含津貼、固定加給),不是只算底薪。算錯就是少扣或多扣,都有問題。
錯誤二:請假就扣全勤獎金。 家庭照顧假、生理假,法律明文規定「不得影響全勤獎金」。病假在2026新制下,10日內也不能因此扣全勤。你如果還在用「請一天假扣整月全勤」的制度,趕快改。
企業最常犯的請假管理錯誤TOP5
根據我這幾年處理勞資爭議的經驗,以下五個錯誤幾乎每間公司都踩過至少一個:
第1名:用「主管心情」決定准不准假。 法律不是看你心情好不好。員工請的是法定假別,你不准就是違法,不管理由多充分。我看過一個案例:主管因為跟員工吵架,故意不准他的病假。結果被申訴,公司被罰2萬,主管還被記過。
第2名:特休不給排,或公司單方面指定日期。 已經講過了,排定權在勞工。你不能說「旺季不准休」「年底不准休」,只能協商。沒協商紀錄的拒絕,就是違法。
第3名:特休沒休完不換錢。 勞檢最愛抓這個,因為最好查——看薪資紀錄就知道有沒有發。一查一個準,罰鍰2萬到100萬。
第4名:要求生理假提供證明。 法律明確規定不得要求證明。你要求了,就是違法。就這麼簡單。
第5名:病假影響考績或獎金。 2026新制上路後,10日內的病假完全不能有任何不利處分。如果你的考績制度還有「出勤率」這個欄位,現在就該拿掉。
工作規則中的請假條款怎麼寫才合法?
如果你公司現在還在用「口頭講講」或「Line來Line去」在管假,那你真的需要一份正式的書面制度。這不是官僚,是你的法律護城河。
必備內容(缺一不可)
請假種類與定義:把每一種假別列清楚,不要用「其他假別依法令規定」帶過。含糊就是爭議的溫床。
請假流程:申請方式(系統/書面/口頭?)、申請時限(事假提前幾天?臨時狀況怎麼處理?)、核准權限(誰有權准假?)。
薪資計算方式:每種假別怎麼算薪,白紙黑字寫清楚。避免事後爭議。
特休計算與遞延規則:用週年制還是曆年制?遞延條件是什麼?未休完怎麼換算?這些都要寫。
證明文件規範:哪些假需要證明、什麼文件可以接受。但記住:生理假不得要求證明,這條寫進去反而違法。
三個禁止寫進工作規則的條款
❌ 「特休日期由公司統一安排」——違法。
❌ 「請生理假需附醫生證明」——違法。
❌ 「病假超過X天自動列入考績扣分」——2026年後違法。
關鍵不是寫很多,而是:寫對、寫清楚、跟勞基法一致。 如果你不確定自己寫的對不對,找專業顧問審一次,比被勞檢抓到後再改便宜太多。
結論:老闆真正該做的,不是「擋假」,而是「建制度」
請假問題,本質不是員工問題,是制度問題。
當制度不清楚,就會變成:員工覺得被刁難、老闆覺得被濫用、最後兩邊都不爽,還可能被勞檢罰一筆。
但當你把制度建好——請假流程透明、特休紀錄完整、扣薪計算合法——你會發現一件事:你再也不用為了「這個假要不要准」煩心了。因為制度會幫你做決定。
這才是真正的管理輕鬆。
你公司目前是用哪種方式算特休?週年制還是曆年制?不同算法的風險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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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2026新制上路後,病假的處分判定變得非常嚴格。如果你的考績制度還沒更新,下一篇我會專門分享「合法績效考核制度」怎麼設計,記得追蹤。
常見問題 FAQ
員工臨時請假,我可以不准嗎?
看假別。如果是事假,而且確實影響營運,你可以拒絕或要求改期。但如果是病假、家庭照顧假、生理假這些法定假別,原則上不能拒絕。實務上的安全做法是:先確認假別,再決定怎麼處理。不要第一反應就是「不准」,這樣最容易出事。
特休一定要讓員工自己排嗎?
是的。法律寫得很清楚:特休日期由勞工排定。公司只能在「確實影響營運」的情況下,跟員工協商替代日期,而且要有協商紀錄。如果你直接在工作規則裡寫「特休由公司安排」,這條本身就違法。
員工特休沒休完,公司可以不給錢嗎?
不行,這是法律強制規定。未休完的特休一定要折算工資,包含離職時的未休天數。很多老闆卡在計算基準:一日工資 = 最近一個月正常工時工資 ÷ 30。如果你不確定怎麼算才不會被罰,建議建一份自動計算的追蹤表,或找顧問協助確認。
生理假一定要給嗎?可以要求證明嗎?
一定要給,而且絕對不能要求證明。這是勞基法寫死的,沒有例外。每月1天,超過3天/年的部分併入病假計算。如果你公司有主管在「暗示」員工請生理假要附證明,趕快糾正,這種做法被申訴的話是直接違法。
病假可以扣薪嗎?扣考績呢?
病假30日內發半薪,這部分合法。但2026新制上路後,10日內的病假不得有任何不利處分——包括扣考績、影響升遷、減少獎金。所以如果你的考績制度有「出勤率」這個評分項目,而且會因為請病假而扣分,趕快改掉。
家庭照顧假一定要准嗎?可以用小時請嗎?
一定要准,而且2026年起可以用「小時」為單位請假。這代表員工請假的頻率會增加,你的排班系統和薪資計算需要能處理小時制。另外,家庭照顧假雖然不給薪,但不能因此扣全勤獎金。
特休遞延需要書面同意嗎?口頭說可以嗎?
法律要求「雙方協商同意」,雖然沒有強制書面,但實務上強烈建議要有書面紀錄(簽名確認或Email往來)。因為如果未來發生爭議,你拿不出協商紀錄,勞檢就會認定是公司單方面決定,這樣遞延本身就不成立,你還是要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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