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場
2026 年 5/1 勞動節是台灣全國一致放假首年,但「放假」不等於「不上班」——對餐飲、製造、零售這三類行業來說,5/1 是一年當中最忙、最需要排班、也最容易算錯薪資的日子之一。餐廳要應付家庭聚餐爆量、工廠要維持產線不停機、賣場要處理假日銷售高峰,員工幾乎不可能全員休假。這時候雇主最怕的問題只有一個:「到底要付多少錢才合法?」
這篇文章不講法條背誦,直接把 5/1 薪資計算拆成 3 大產業 × 3 種薪資制度共 9 個情境範例,每個都附具體數字(月薪 36,000 / 時薪 190 / 日薪 1,500),並提供《連續 7 天排班班表範本(Excel)》讓你下載就能用。看完你會拿到:一、各產業在 5/1 的薪資計算方法;二、月薪/時薪/日薪三制完整對照表;三、變形工時下的特殊情境解法;四、可下載的班表範本。如果你是餐飲主管、製造廠人資、零售店長、顧問會計,這篇是你 5/1 前最後一次可以搞懂的機會。
法規總論:5/1 的法源與四種日別判斷
5/1 的法律定位:國定假日、不是休息日也不是例假
很多老闆在 5/1 前會問:「這天到底算什麼假?」答案是——國定假日,不是休息日、不是例假、也不是特休。這個分類決定了整個薪資計算邏輯。
根據勞基法第 37 條,5/1 屬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這條定調了 5/1 的三個基本規則:一、月薪制員工這天不上班,工資照給;二、日薪/時薪制員工這天不上班也要給 1 日工資;三、如需員工出勤,必須觸發第 39 條的「加倍發給」規定。
很多業者會把 5/1 和其他日別搞混,最常踩的雷是「把 5/1 當成休息日」——這會導致加班費用「休息日加班費率」(前 2 小時 1.34 倍、後 6 小時 1.67 倍)計算,結果算出來的金額其實遠低於國定假日的「雙倍工資」。一旦被勞檢到,會被認定違反勞基法第 39 條,單次罰鍰 2 萬到 100 萬。
四種日別怎麼快速分辨
台灣勞基法裡的「假」分成四種:工作日、休息日、例假、國定假日。5/1 永遠是「國定假日」,但它落在星期幾會影響員工當天原本該不該上班。
工作日:原本就要上班的日子(例:一般公司的週一到週五)。 休息日:原則上不出勤但可加班(例:週六)。 例假:原則上不出勤、且不得任意出勤(例:週日)。 國定假日:中央指定的放假日(例:5/1、春節、清明、端午、中秋、國慶)。
2026 年 5/1 落在星期五,對週休二日企業來說,代表 5/1(國定假日)→ 5/2(休息日)→ 5/3(例假) 連續三天都不上班。但若你的員工採輪班制、變形工時,或公司排的工作日規則不是週一到週五,日別判斷就要看當事員工的班表,而不是月曆。這是製造、餐飲、零售業最常踩雷的地方(下面各產業專章會詳細拆)。
勞動部官方說法:三個必看文件
如果你要做到完全合規,有三份勞動部文件必須先讀過:
- 5/1 勞動節休(補)假相關疑義問答:這是處理 5/1 爭議的最高權威文件,具行政解釋效力。
- 勞動部薪資計算函示:講解月薪 ÷ 30 的一日工資換算邏輯。
- 國定假日出勤工資疑義答覆:涵蓋出勤 1–8 小時、超過 8 小時的詳細計算。
建議把這三份文件截圖存檔,勞檢時可以直接出示,減少爭議。(若需要更深入的法條白話解析,可參考我們另一篇 加班費計算教學。)
月薪/時薪/日薪三制薪資對照表
為什麼要分月薪、時薪、日薪?
同樣一個員工在 5/1 出勤 8 小時,月薪制、時薪制、日薪制三種薪資制度算出來的金額不一樣,這是 5/1 薪資計算的第一個分歧點。很多前排 SEO 文章只講「月薪制 36,000 元」這一種,但實務上餐飲業時薪制比例超過 60%、製造業日薪制還存在於部分產線——如果你用月薪制公式硬套到時薪/日薪員工身上,薪資會算錯。
三制度的差異主要在基底工資怎麼算:
- 月薪制:基底 = 月薪 ÷ 30 天 = 一日工資(法定公式)
- 時薪制:基底 = 時薪 × 8 小時 = 一日工資
- 日薪制:基底 = 合約日薪 = 一日工資
基底算出來之後,加倍發給(第 39 條)的邏輯就統一了:原本該給的 1 日 + 再加 1 日 = 雙倍。
三制對照表:月薪 36,000 / 時薪 190 / 日薪 1,500 的 5/1 出勤範例
以下表格以出勤 8 小時(含)內為基準,超過 8 小時另計延長工時工資。
| 薪資制度 | 基底工資(每日) | 5/1 出勤 8 小時實領 | 計算式 |
|---|---|---|---|
| 月薪制 36,000 元 | 1,200 元 | 2,400 元 | 36,000 ÷ 30 = 1,200;1,200 × 2 = 2,400 |
| 時薪制 190 元 | 1,520 元 | 3,040 元 | 190 × 8 = 1,520;1,520 × 2 = 3,040 |
| 日薪制 1,500 元 | 1,500 元 | 3,000 元 | 1,500 × 2 = 3,000 |
超過 8 小時怎麼算?分段公式在這裡
勞基法第 24 條規定延長工時工資。5/1 當天前 8 小時套第 39 條(加倍發給)、超過 8 小時套第 24 條(延長工時費率)。
以月薪 36,000、平日時薪 150 元為基準:
- 第 1 ~ 2 小時延長:時薪 × 4/3 = 200 元/小時
- 第 3 ~ 4 小時延長:時薪 × 5/3 = 250 元/小時
- 例:5/1 出勤 10 小時實領 = 2,400(前 8h)+ 200 × 2(第 9、10h)= 2,800 元
如果員工連續做超過 10 小時,就觸發加班上限(每日 12 小時、每月 46 小時)的法規紅線——勞檢時不只是罰錢,還可能被認定有「超時工作」的工傷風險。餐廳、製造廠 5/1 最常見的就是這個問題(下面產業專章會處理)。
實用提醒:記得按「基底」而非「基底後加乘」算
我們輔導過的業主裡,有一個最常見的錯誤是這樣:把「加倍發給」誤解為「加倍計算」。正確邏輯是「基底 1 日 + 另加 1 日 = 雙倍」,不是「把 8 小時當 16 小時算」。這兩種算法在數字上看起來一樣,但邏輯錯誤會導致超過 8 小時的部分算錯——延長工時費率要以「平日時薪」為基準,而非「加倍後的時薪」。
餐飲業情境:家庭聚餐爆量日的 5/1 薪資怎麼算
餐飲業 5/1 的兩大挑戰:全員出勤 + 客流量暴增
對餐廳來說,5/1 幾乎是一年當中翻桌率最高的日子之一——家庭聚餐、情侶慶祝、連假小旅行。全家餐廳老闆娘跟我們反映過:「5/1 當天營業額是平日的 2.8 倍,但員工要全員到齊,薪資成本直接暴增。」這時候雇主會面對兩個具體問題:一、正職員工的雙倍薪;二、時薪工讀生能不能不算雙倍?
答案是:只要員工有適用勞基法,不論正職或工讀,5/1 出勤都必須加倍發給工資。工讀生的時薪是 190 元,5/1 出勤 8 小時要付 3,040 元(範例見上表)。沒有「工讀生就不適用」這種豁免。
餐飲業三種常見情境的實際計算
情境 1:正職廚師(月薪 45,000 元)5/1 出勤 10 小時
- 基底工資:45,000 ÷ 30 = 1,500 元/日;平日時薪 45,000 ÷ 30 ÷ 8 ≈ 187.5 元
- 前 8 小時加倍:1,500 × 2 = 3,000 元
- 第 9、10 小時延長工時:187.5 × 4/3 × 2 小時 = 500 元
- 合計實領:3,500 元
情境 2:時薪工讀生(時薪 190 元)5/1 排班 8 小時
- 平日時薪 190 元 × 8 = 1,520 元/日
- 加倍發給:1,520 × 2 = 3,040 元
- 合計實領:3,040 元(工讀生就算只做一天、未簽正職合約,也一樣要雙倍)
情境 3:外場服務員(月薪 32,000 元)5/1 當天為排休,沒出勤
- 月薪制員工在國定假日不出勤,工資已包含在月薪內,不需額外給
- 但若員工被「強制排休」換取其他天出勤,必須有書面約定且員工同意,否則構成勞基法第 39 條「未經徵得勞工同意」的違法情事
餐飲業 5/1 最常踩的 4 大雷
雷 1:把工讀生當成可豁免的身份。只要有提供勞務,勞基法一體適用。 雷 2:給加班費卻沒經員工同意。第 39 條明確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沒同意就違法。 雷 3:用補休替代加班費但沒簽同意書。補休必須勞資「書面約定」,口頭 OK 不算。 雷 4:把平常的排班表直接套到 5/1。5/1 的時段若跨越其他日別(例:5/1 23:00 到 5/2 01:00),跨日後的 2 小時要用 5/2 的費率計算。
餐飲業實戰建議:5/1 前一週必做 3 件事
第一:書面確認員工 5/1 出勤意願。用 LINE、簽名單、甚至 Google 表單都行,重點是「有證據」。 第二:算好整月工時上限。月加班時數上限是 46 小時,若 5/1 當天 10 小時已經吃掉 4 小時加班配額,月底要特別注意。 第三:預先準備排班調移方案。若有員工 5/1 不想出勤,能不能用「與其他員工換班」代替?這個答案是可以,但必須符合「相當同等工作日」的對等交換原則。
(如果你是連鎖餐飲、多店面、或員工超過 30 人,建議直接參考 勞資顧問費用比較,專案顧問可幫你建立全店排班系統。)
製造業情境:產線不停機、兩班三班制下的 5/1 算薪
製造業的困境:全廠停工的成本比加倍薪水還高
製造業在 5/1 面對的是另一種困境——產線不停機。對半導體、化工、食品加工等 24 小時連續生產的業態來說,5/1 全廠停工一天的損失可能高達百萬,所以多數工廠會選擇全員出勤或部分排班。這時候問題變成:「24 小時連續排班的 5/1 薪資怎麼算?」
製造業最常見的是兩班制(12 小時輪班)和三班制(8 小時輪班)。5/1 當天的排班跨日,需要分段計算。
製造業三種排班情境
情境 1:兩班制 12 小時(月薪 42,000 元)
- 班表:5/1 08:00 ~ 20:00(白班)
- 基底:42,000 ÷ 30 = 1,400 元/日;平日時薪 42,000 ÷ 30 ÷ 8 = 175 元
- 前 8 小時加倍:1,400 × 2 = 2,800 元
- 延長工時 4 小時:第 9、10 小時 175 × 4/3 = 466.67 元;第 11、12 小時 175 × 5/3 = 583.33 元,共 1,050 元
- 合計實領:3,850 元
情境 2:三班制 8 小時夜班跨日(月薪 38,000 元)
- 班表:5/1 23:00 ~ 5/2 07:00(夜班跨日到 5/2)
- 5/1 部分:23:00 ~ 24:00(1 小時)→ 5/1 國定假日費率
- 5/2 部分:00:00 ~ 07:00(7 小時)→ 5/2 的日別判斷(若 5/2 是休息日,適用休息日加班費率)
- 基底:38,000 ÷ 30 = 1,267 元/日;時薪 158.33 元
- 5/1 的 1 小時加倍:158.33 × 2 = 316.67 元(按時計算加倍)
- 5/2 的 7 小時(休息日加班,前 2h × 4/3 + 後 5h × 5/3):158.33 × 4/3 × 2 + 158.33 × 5/3 × 5 = 422.22 + 1,319.44 = 1,741.66 元
- 合計實領(單班):316.67 + 1,741.66 = 2,058 元
情境 3:日薪制技術工(日薪 2,000 元)5/1 加班 10 小時
- 5/1 基底:2,000 元,加倍 = 4,000 元(前 8h)
- 延長工時時薪:2,000 ÷ 8 = 250 元;第 9、10 小時 250 × 4/3 × 2 = 667 元
- 合計實領:4,667 元
製造業 5/1 最常踩的 3 大雷
雷 1:把「跨日班」整班都用 5/1 費率算。跨日必須分段,5/1 部分和 5/2 部分適用不同費率。 雷 2:變形工時下的日別認定錯誤。採四週或八週變形工時的工廠,5/1 可能被視為「工作日」而非國定假日——這取決於變形工時的原始調移基準日。一旦認定錯誤,整月薪資全錯。 雷 3:產線技術工用日薪制結果沒加倍。日薪制員工的 5/1 出勤也要雙倍,不能因為他是「按日計薪」就忽略加倍發給的義務。
製造業實戰建議:變形工時要看「調移後的日別」
如果你採四週變形工時,5/1 在你的排班系統裡不一定是國定假日。正確做法是:查詢 5/1 被調移到的「對應日」,那一天才是該員工的國定假日。很多製造廠會把 5/1 調到 5/2 或 5/3 當作實際放假日,這時 5/1 就回到工作日的計算基準。
但注意:調移必須事先公告且有書面約定。沒公告就調移,會被認定違反勞基法第 30-1 條。2024 年新北市有工廠因此被罰 5 萬,並被要求補發員工加班費共 86 萬元。
零售業情境:賣場雙班制、門市主管臨時加班
零售業的 5/1:假日銷售高峰 + 雙班制複雜度
零售業在 5/1 的情境跟餐飲有點像但又更複雜——連鎖超市、百貨賣場、便利商店這些業態幾乎都是全年無休,5/1 當天營業額會比平日高 1.5–2 倍,但排班型態有「早班、晚班、中班」的雙班制甚至三班制。
最大的挑戰是門市主管的臨時加班——店員請假、貨量爆單、客訴處理,門市主管常常要從 5/1 早班做到晚班,單日工時輕鬆破 10 小時。
零售業三種常見情境
情境 1:超市收銀員(時薪 195 元)5/1 早班 8 小時
- 5/1 出勤 8 小時(09:00 ~ 17:00)
- 平日時薪 × 8 = 1,560 元/日
- 加倍:1,560 × 2 = 3,120 元
- 合計實領:3,120 元
情境 2:百貨門市主管(月薪 50,000 元)5/1 連續 12 小時
- 班表:5/1 10:00 ~ 22:00(一人兼早晚班)
- 基底:50,000 ÷ 30 = 1,667 元/日;時薪 208 元
- 前 8 小時加倍:1,667 × 2 = 3,333 元
- 第 9 ~ 12 小時延長(4 小時):208 × 4/3 × 2 + 208 × 5/3 × 2 = 554 + 693 = 1,247 元
- 合計實領:4,580 元
情境 3:連鎖超商店員(月薪 30,000 元)5/1 例假排休、5/2 臨時被叫班
- 5/1 屬於該員工的例假,不出勤但工資照給(含在月薪中)
- 5/2 原本排休,臨時加班 8 小時 → 適用第 39 條「休息日出勤加倍」
- 計算:30,000 ÷ 30 = 1,000;1,000 × 2 = 2,000 元
- 但 5/2 加班需要書面同意 + 工時上限檢查
零售業 5/1 最常踩的 3 大雷
雷 1:把「早班加晚班」當成延長工時單一計算。正確做法是同一天連續 8 小時以上才算加班,若有 1 小時用餐休息隔斷,計算基準可能不同。 雷 2:年節檔期排班混亂。5/1 剛好接近母親節檔期(5/10 前後),有些業者會把 5/1 當成「5/10 前的預熱檔期」排班,這不能免除 5/1 的國定假日費率。 雷 3:門市主管算「責任制」。零售業門市主管若沒有經過勞動部核准的「責任制行業」認定,一律適用勞基法,5/1 加班費不能省略。
零售業實戰建議:5/1 前必算兩筆帳
第一筆帳:算排班成本 vs 停業成本。如果 5/1 全員出勤的薪資成本 > 當天營收的淨利,部分門市放假反而比開門更划算。這是很多區域經理沒算過的帳。
第二筆帳:算月加班時數上限。4 月和 5 月的工時數要合併檢查,若 5/1 當天加班吃掉剩餘月加班配額,後續該月都不能再加班——否則員工會被強制歸零工時,影響月底出貨/盤點/促銷活動。
(零售業多店面的排班系統規劃,可以參考我們 勞資顧問費用比較,專案顧問協助建立總部統一的排班 SOP。)
變形工時與連續排班:班表範本 + 實務操作
變形工時下的 5/1:三種調移方式
變形工時是 5/1 薪資計算最容易搞錯的地方。台灣目前有三種變形工時:
- 二週變形:每兩週中,一週 48 小時、一週 32 小時
- 四週變形:每四週中,每兩週各為 80 小時
- 八週變形:每八週中,總工時不超過 320 小時
每種變形工時對 5/1 的認定都不同——關鍵在「5/1 被調移到哪一天」。如果你的變形工時系統把 5/1 調到 5/3 當作實際休假日,5/1 就變成工作日;反之,5/3 變成該員工的國定假日。
這裡的實務紅線是:一旦調移就不能反悔。很多業者 4 月底排好班,5/1 當天臨時覺得「還是叫員工回來好了」——這會同時違反變形工時的調移規則 + 第 39 條未經員工同意。
連續 7 天排班範本:怎麼排才不違法
以下是一個合法的 5/1 前後 7 天排班範本(以兩班制製造業為例,每週 40 工時、單日不超過 10 小時):
| 日期 | 日別 | 員工 A | 員工 B | 員工 C |
|---|---|---|---|---|
| 4/27 (週一) | 工作日 | 早班 08:00-17:00 | 晚班 16:00-01:00 | 休 |
| 4/28 (週二) | 工作日 | 早班 08:00-17:00 | 晚班 16:00-01:00 | 休 |
| 4/29 (週三) | 工作日 | 早班 08:00-17:00 | 晚班 16:00-01:00 | 休 |
| 4/30 (週四) | 工作日 | 休 | 早班 08:00-17:00 | 晚班 16:00-01:00 |
| 5/1 (週五) 勞動節 | 國定假日 | 加班 08:00-16:00(雙倍) | 休 | 加班 16:00-00:00(雙倍) |
| 5/2 (週六) | 休息日 | 休 | 加班 08:00-16:00 | 休 |
| 5/3 (週日) | 例假 | 休 | 休 | 休 |
這個範本的三個合法要點:
- 每位員工每週工時 ≤ 40 小時 + 加班 ≤ 46 小時/月
- 例假一週一天不可任意出勤
- 5/1 出勤的員工 A、C 都有書面同意出勤
《5/1 連續 7 天排班範本 Excel》可於文末 CTA 區下載,內建公式會自動檢查工時合規性,你可以把員工姓名、班型、時薪資料填入,系統自動試算薪資。
沒有變形工時的小公司怎麼辦:最簡單的排班方案
不是所有公司都適合變形工時——20 人以下的小公司、沒有工會的組織、行政院勞動部未核定的行業,不能用變形工時。這種情況下,5/1 的排班只有兩種合法選項:
選項 A:全員放假。成本低、合規性最高,適合營業額不受 5/1 影響的服務業(如 B2B 顧問、軟體開發、會計師事務所)。
選項 B:部分員工加班。加班必須符合「雙方同意 + 雙倍發給 + 工時上限」三條件。建議讓員工輪流出勤,一個月一次的 5/1 加班放到同一個人身上會吃掉他整月的加班額度。
變形工時最容易踩的 2 大雷
雷 1:以為「變形工時就不用算加班費」。變形工時只是調整日別認定,加班費該付還是要付,只是基準日不同。 雷 2:沒有工會同意書或勞資會議紀錄。實施變形工時必須有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決議,且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很多小公司根本沒走完這個程序就實施,一旦被勞檢到是「零容忍」違法。
FAQ 常見問題
Q1:5/1 勞動節加班費一定要給嗎?可以用補休換嗎?
可以用補休換,但必須勞資雙方書面約定,且員工可選擇拒絕補休、要求加班費。補休時數以「1:1」換算(加班 8 小時補休 8 小時),不能用「原時數 × 2」換(那是誤解)。補休期限原則上為 6 個月內使用完畢。
Q2:時薪工讀生 5/1 出勤也要加倍嗎?
要。勞基法一體適用,不分正職或工讀。時薪 190 元的工讀生 5/1 出勤 8 小時實領 3,040 元。沒有「工讀生豁免」的法律依據。
Q3:月薪 36,000 元員工 5/1 出勤 10 小時實領多少?
- 前 8 小時:36,000 ÷ 30 × 2 = 2,400 元
- 第 9、10 小時延長工時:平日時薪 150 × 4/3 × 2 = 400 元
- 合計 2,800 元
Q3:月薪 36,000 元員工 5/1 出勤 10 小時實領多少?
- 前 8 小時:36,000 ÷ 30 × 2 = 2,400 元
- 第 9、10 小時延長工時:平日時薪 150 × 4/3 × 2 = 400 元
- 合計 2,800 元
Q4:變形工時下 5/1 可以不給加倍嗎?
不可以。變形工時只是調整日別認定,5/1 仍然是國定假日——唯一的差別是「哪一天變成該員工的 5/1」。如果變形工時把 5/1 調到 5/3,那 5/3 就變成該員工的國定假日,5/3 出勤要加倍;5/1 則回到工作日的計算基準。
Q5:製造業產線不停機,5/1 全員都要加班,算法有什麼特別?
沒有特別,該給就給。但三個要點:一、書面同意;二、分段計算跨日班(5/1 部分和 5/2 部分費率不同);三、檢查月加班時數上限(46 小時)。建議 4 月底先做整月預估,避免 5 月底突然發現已超額。
Q6:餐飲業 5/1 若工讀生臨時放鳥,能扣薪嗎?
不能扣薪(員工沒出勤本來就不用給錢),但若員工是正職約定一定要到、且有書面約定,可依合約規定處理(例如扣全勤獎金或記警告)。但要有明確合約依據,不能隨意扣。
Q7:零售業門市主管被當「責任制」,5/1 加班費可以省嗎?
不可以。除非公司屬於勞動部公告的「責任制行業」(目前僅限特定行業),否則門市主管一律適用勞基法,5/1 加班費該給就給。把員工當「責任制」是最常見的勞檢違法事由之一,單次罰鍰 2–100 萬。
下載:5/1 連續 7 天排班班表範本 Excel
為了幫企業主實際操作,我們整理了一份《5/1 勞動節連續 7 天排班班表範本》,包含:
- 月薪制 / 時薪制 / 日薪制自動試算公式
- 餐飲、製造、零售三種產業版本
- 工時上限自動檢查(每週 40 小時、每月 46 小時加班)
- 變形工時調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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