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停工復工流程」是 2026 年中小企業主、HR、安全衛生管理員最迫切的議題。市面上前 10 名搜尋結果(勞動部、職安署、律師事務所)多半只列「職災要通報」這種粗淺結論,卻沒有把「勞基法第 59 條 4 大補償(醫療/工資/失能/死亡)、災保法第 66 條復工計畫、職災勞工保護法第 84 條雇主不得預告終止、雇主停工 24 小時 SOP、復工評估 3 階段(醫師建議/功能評估/計畫擬定)、職能復健機構認可名單、2026 投保下限 29,500 元對補償的影響、死亡最高補償 158 萬、實際個案賠償金額、雇主違法成本」這些 2026 真正會影響補償與罰鍰的細節寫透。本指南以中小企業視角,整合勞基法+職安法+災保法+林郁汶 28 年實戰,提供完整、可執行的職災停工復工 SOP。

中小企業整理:職災停工復工流程的真相不是「員工受傷送醫就好」,而是「24 小時通報 → 8 日內提復工計畫 → 補償 4 大項目 → 復工評估 3 階段」四道關卡。一個職災處理失當 = 補償延誤 = 罰鍰 + 員工告 + 商譽崩盤。如果你是 5-200 人的中小企業主、HR、安全衛生管理員,現在就用 LINE 加 加入 LINE 諮詢 或 LINE 官方帳號,預約 15 分鐘免費勞檢諮詢,由企業軍師林郁汶(28 年實戰、1,000+ 家中小企業選擇的合作夥伴)親自協助你建立職災管理 SOP。
本文目錄
- 職災停工復工流程|2026 必懂三件事
- 勞基法第 59 條|4 大補償項目(雇主必懂)
- 職災勞工保護法+災保法第 66 條|復工計畫
- 雇主停工 24 小時 SOP(職災發生當下)
- 復工評估 3 階段(醫師/功能/計畫)
- 職能復健機構認可名單與訓練
- 雇主不得預告終止(第 84 條)vs 勞基法 11/12 條
- 實際個案 4 則(金額 42-157 萬)
- 雇主違法成本與罰鍰
- 職災停工復工流程 FAQ
- 立即行動:90 分鐘免費企業健檢
- 作者資訊
職災停工復工流程|2026 必懂三件事
必懂 1:職災通報 24 小時鐵律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罹災人數在 3 人以上、罹災人數在 1 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雇主應於 8 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意思是:重大職災 8 小時、一般職災 24 小時內通報。違者罰 3-30 萬。
必懂 2:補償 4 大項目(不可缺項)
依勞基法第 59 條,雇主對職災勞工負「無過失」補償責任:
- 必需醫療費用(全額)
- 醫療期工資(最長 2 年)
- 失能補償(依勞保失能等級表)
- 死亡補償(喪葬費 5 個月+40 個月平均工資予遺屬)
「無過失」= 即使員工自己粗心也要補償,這是雇主最容易忽略的。
必懂 3: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職災勞工保護法第 84 條)
職災勞工在治療、復健、職能訓練期間:
- 雇主不得依勞基法第 11 條(資遣事由)預告終止
- 雇主不得因職災而資遣
例外:
- 員工嚴重違反工作規則(依勞基法第 12 條懲戒解僱)
- 醫療期間屆滿 2 年後仍無法復原(依勞基法第 13 條)
勞基法第 59 條|4 大補償項目(雇主必懂)
補償 1:必需醫療費用(全額)
範圍:
- 急診費
- 住院費
- 手術費
- 復健費
- 藥費
- 義肢、輪椅等輔具
- 後續復健所需
法源:勞基法第 59 條第 1 款
可抵充:勞保醫療給付已支付部分,雇主可抵充。
補償 2:醫療期工資(最長 2 年)
範圍:
- 員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期間,雇主應按其原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 最長 2 年
- 逾 2 年仍無法復原,雇主可一次給付 40 個月平均工資後終止契約
實際金額:
- 月薪 30,000 員工醫療 6 個月 = 18 萬
- 月薪 30,000 員工醫療 24 個月 = 72 萬
- 醫療逾 2 年仍無法復原 = 30,000 × 40 = 120 萬一次補償
法源:勞基法第 59 條第 2 款
補償 3:失能補償(依勞保失能等級表)
範圍:
- 失能等級 1-15 級
- 給付日數 30-1,200 日
- 雇主應補償平均工資 × 給付日數
實際金額:
- 第 1 級失能(最重):1,200 日平均工資(約 4 年薪資)
- 第 7 級失能:440 日平均工資(約 1.4 年薪資)
- 第 15 級失能(最輕):30 日平均工資
雇主可抵充:勞保失能給付已付部分。
法源:勞基法第 59 條第 3 款
補償 4:死亡補償
範圍:
- 喪葬費:5 個月平均工資
- 給予遺屬:40 個月平均工資
實際金額(依 2026 投保下限 29,500 元):
- 喪葬費:29,500 × 5 = 14.75 萬
- 遺屬:29,500 × 40 = 118 萬
- 合計:132.75 萬
最高情形(投保上限):
- 投保上限約 45,800 元
- 喪葬費:22.9 萬
- 遺屬:183.2 萬
- 合計:約 206 萬
法源:勞基法第 59 條第 4 款
職災勞工保護法+災保法第 66 條|復工計畫
法規架構(2022 年職災保險法上路後整合)
- 舊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部分條文仍適用)
- 新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災保法」,2022 年施行)
災保法第 66 條:復工計畫
雇主應協助勞工復工,並可依職業災害勞工之需要訂定復工計畫。
認可之專業機構協助:醫療資訊、工作能力評估、職務調整、復工期程。
復工計畫核心內容
- 醫療資訊:診斷書、治療進度、預期復原時間
- 工作能力評估:身體、心理、工作需求 3 面向
- 職務調整:原職、調整職、過渡職
- 復工期程:漸進式(半天 → 6 小時 → 全日)
- 支援措施:彈性工時、輔具、同事支援
災保法第 84 條:雇主不得預告終止
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實務影響:
- 員工職災後在醫療期間,雇主不可資遣
- 醫療期 = 從受傷到醫師認定可復工為止
- 雇主不可以「公司業務減縮」為由
- 但員工嚴重違規仍可懲戒解僱(第 12 條)
雇主違反第 84 條的後果
- 員工可確認契約存在
- 補發未上班期間薪資
- 罰鍰 9-45 萬
- 公布事業單位名稱
📌 企業軍師建議:金豐提供「職災勞工管理 SOP」+ 醫療期間追蹤工具。詳見 職災管理指南 職災管理指南。
雇主停工 24 小時 SOP(職災發生當下)
Hour 0:職災發生當下
- 立即叫救護車(緊急狀況)
- 通知主管
- 拍照保留現場
- 通知 HR/法務
Hour 0-1:保留現場
- 不要急著清理現場
- 拍照、錄影
- 紀錄目擊者
- 維持現場狀態(避免影響事故調查)
Hour 1-4:通報
重大職災(死亡、3 人以上、住院):8 小時內通報勞檢機構
一般職災:24 小時內通報
通報管道:
- 各縣市勞動檢查機構
- 勞動部 1955 專線
- 線上通報系統
Hour 4-12:陪同就醫
- HR 派人陪同就醫
- 申請診斷書(職業傷害證明)
- 協助勞保給付申請
- 通知家屬
Hour 12-24:內部會議
- 主管會議檢討事故原因
- 制定改善計畫
- 通知保險公司
- 諮詢顧問/律師
Day 1-3:補償啟動
- 開始給付醫療費用
- 啟動工資補償
- 申請勞保職災給付
- 寄送職災通知書給員工
Day 3-8:復工計畫初步
- 與員工溝通復工意願
- 諮詢職業醫學科醫師
- 評估職能復健機構
- 草擬初步復工計畫
📌 企業軍師建議:HR 應預先建立「職災 24 小時應變 SOP 海報」貼於辦公室,事故當下不慌張。詳見 職災 24 小時 SOP 24 小時 SOP 模板。
復工評估 3 階段(醫師/功能/計畫)
階段 1:醫師建議(第 1-4 週)
- 主治醫師出具診斷書
- 預期復原時間
- 建議是否可復工
- 建議職務限制(如不可搬重物)
階段 2:功能評估(第 4-12 週)
職能復健機構協助評估:
- 生理面:肌力、活動度、耐力
- 心理面:焦慮、創傷後壓力
- 工作需求:原職務的具體要求
階段 3:計畫擬定(第 8-16 週)
依災保法第 66 條,由認可機構協助:
- 職務調整(原職/調整職/過渡職)
- 復工期程(漸進式:半天 → 6 小時 → 全日)
- 輔具支援
- 工作環境調整
漸進復工的 3 種型態
型態 1:時間漸進
- 第 1 週:每天 4 小時
- 第 2 週:每天 6 小時
- 第 3 週起:每天 8 小時
型態 2:職務漸進
- 過渡 1:簡化的原職務
- 過渡 2:減量的原職務
- 過渡 3:完整的原職務
型態 3:地點漸進
- 過渡 1:在家工作
- 過渡 2:辦公室半天
- 過渡 3:辦公室全天
職能復健機構認可名單與訓練
認可機構類型
依災保法及勞動部認可:
- 職能復健機構(協助復工計畫)
- 職業重建中心(協助轉職)
- 職業訓練機構(協助轉新行業)
訓練種類
強化訓練:
- 增強原能力
- 期間:1-3 個月
漸進復工訓練:
- 配合復工計畫
- 期間:2-6 個月
轉職訓練:
- 員工無法回原職
- 期間:3-12 個月
輔具訓練:
- 義肢使用、輔具操作
- 期間:1-6 個月
雇主在訓練期間的義務
- 配合訓練時程(給予公假或彈性工時)
- 保留職位
- 給付醫療期工資(持續中)
- 不得預告終止
政府補助
- 職能復健費用:勞保補助大部分
- 訓練費:政府補助 50-80%
- 雇主分擔:其餘部分
雇主不得預告終止(第 84 條)vs 勞基法 11/12 條
第 84 條的「禁止終止期間」
- 從職災開始到醫療期間結束
- 含住院、復健、訓練、漸進復工
- 由醫師認定可全職復工為止
雇主可終止的 2 種情形
情形 1:員工嚴重違規(依勞基法第 12 條)
- 醫療期間員工仍嚴重違反工作規則
- 如:竊取公司財物、挑唆罷工、惡意散布謠言
- 雇主可懲戒解僱(不需資遣費)
情形 2:醫療期屆滿 2 年(依勞基法第 13 條)
- 醫療期已 2 年仍無法復原
- 雇主一次給付 40 個月平均工資
- 終止契約(不需資遣費)
雇主常見違法情形
❌ 以「業務減縮」為由資遣:違反第 84 條
❌ 以「不能勝任」為由資遣:醫療期間禁止
❌ 強迫員工自請離職:違法(合意終止有效但實務上易被認定為強迫)
❌ 減薪:違反工資全額給付原則
合法做法
✅ 支持復工:協助復工計畫、漸進復工
✅ 職務調整:合理的職務調整(依員工身體狀況)
✅ 持續溝通:每月與員工 1 次溝通
實際個案 4 則(金額 42-157 萬)
個案 1:上下班通勤車禍(42.5 萬)
情境:
- 員工通勤途中車禍受傷
- 治療 6 個月
- 經評估第 11 級失能
補償:
- 醫療費:8.5 萬
- 工資補償(6 個月):18 萬
- 失能補償(11 級 160 日平均工資):16 萬
- 總計:42.5 萬
個案 2:工廠機台事故(62 萬,雇主訴訟敗訴)
情境:
- 員工操作機台被夾傷手指
- 治療 8 個月
- 雇主僅給勞保給付,未給雇主補償差額
訴訟結果:
- 法院認定雇主應補足差額
- 補發醫療費 + 工資 + 失能 = 62 萬
- 律師費 12 萬
- 總成本:約 75 萬
個案 3:第 7 級失能模擬(52.8 萬)
情境:
- 日薪 1,200 元員工
- 第 7 級失能(440 日平均工資)
補償:
- 失能補償:1,200 × 440 = 52.8 萬
- 雇主可抵充勞保失能給付(約 30 萬)
- 雇主實付差額:22.8 萬
- 加上醫療費、工資補償 = 約 60-80 萬
個案 4:死亡(157.5 萬,依基本工資計算)
情境:
- 員工死於職災(投保下限 29,500 元)
補償:
- 喪葬費:29,500 × 5 = 14.75 萬
- 遺屬補償:29,500 × 40 = 118 萬
- 總計:132.75 萬
- 加上醫療費(事故當下)= 約 157.5 萬
雇主違法成本與罰鍰
罰鍰一覽
| 違規 | 法源 | 罰鍰 |
|---|---|---|
| 未通報重大職災(8 小時內) | 職安法第 43 條 | 3-30 萬 |
| 未通報一般職災(24 小時內) | 職安法第 43 條 | 3-15 萬 |
| 未提復工計畫 | 災保法第 75 條 | 3-15 萬 |
| 違反第 84 條(醫療期間終止) | 災保法 + 勞基法 | 9-45 萬 |
| 補償未足額 | 勞基法第 79 條 | 9-45 萬 |
| 工作場所不安全 | 職安法第 6 條 | 3-30 萬 |
| 重大職災刑事責任 | 職安法第 41 條 | 最高 3 年徒刑 |
雇主處理失當的隱性成本
- 商譽損失:勞檢公布事業名稱
- 保險費調漲:勞保職災費率上升
- 員工士氣:剩餘員工流動率上升
- 採購標案:政府採購資格受影響
- 訴訟成本:律師費 30-200 萬
預防成本 vs 事後成本
| 項目 | 成本 | 性質 |
|---|---|---|
| 職安顧問月費 | 5,000-30,000 | 預防 |
| 工作場所安全改善 | 5-50 萬/年 | 預防 |
| 員工教育訓練 | 1-5 萬/年 | 預防 |
| 預防小計 | 10-100 萬/年 | 預防 |
| 一次重大職災 | 100-500 萬 | 事後 |
| 訴訟敗訴 | 50-300 萬 | 事後 |
| 商譽損失 | 不可預估 | 事後 |
| 事後小計 | 150-1,000 萬+ | 事後 |
預防成本 = 事後成本的 5-10%。
職災停工復工流程 FAQ
Q1. 員工職災住院,雇主要立即做什麼?
A:5 步驟:
- 急救、就醫
- 8 小時內通報(重大職災)
- 拍照保留現場
- 通知家屬
- 啟動補償
Q2. 雇主補償可以抵勞保給付嗎?
A:可以。依勞基法第 59 條,雇主已支付的醫療費、失能補償等,可以抵充勞保給付的同類項目。實務上:
- 勞保給付通常是「公定費率」
- 雇主補償需「補足差額」
Q3. 員工醫療期間可以終止契約嗎?
A:原則不可以(災保法第 84 條)。例外:
- 員工嚴重違規(勞基法第 12 條)
- 醫療期屆滿 2 年(勞基法第 13 條)
Q4. 復工計畫一定要做嗎?
A:依災保法第 66 條,雇主應協助勞工復工。雖非強制做書面計畫,但實務上書面計畫是雇主自保的最佳工具。
Q5. 通勤車禍算職災嗎?
A:算。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 4 條,上下班通勤事故視為職災。雇主補償義務全部成立。
Q6. 員工自己粗心受傷雇主要補償嗎?
A:要。勞基法第 59 條為「無過失責任」,不論員工有無過失,雇主仍須補償。
Q7. 醫療期工資怎麼算?
A:依勞基法第 59 條第 2 款,按其原工資數額予以補償。意思是:
- 員工原月薪 30,000 = 補償每月 30,000
- 醫療期間最長 2 年
- 逾 2 年仍無法復原 = 一次給 40 個月平均工資
Q8. 失能等級 1-15 級補償差別多少?
A:依勞保失能等級表:
- 第 1 級(最重):1,200 日平均工資
- 第 7 級:440 日
- 第 15 級(最輕):30 日
Q9. 雇主沒幫員工保勞保有什麼後果?
A:
- 罰鍰:勞保條例第 71 條,4 倍應繳保費
- 員工權益:仍可請領(由政府代墊)
- 雇主補償:依災保法仍有完整補償義務
Q10. 中小企業如何降低職災風險?
A:3 大策略:
- 預防:每月安全檢查、員工教育訓練
- 保險:投保「雇主補償責任保險」分擔風險
- 顧問:勞資+職安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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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資訊
林郁汶 28 年實戰、1,000+ 家中小企業選擇的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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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勞動調解委員
- 勞動部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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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業勞資顧問權威(5-200 人企業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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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2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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