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上路後,人資的角色徹底變了。
過去接到員工抱怨「被主管欺負」,HR或許還能用「你們私下溝通一下」帶過;但現在,一旦接到職場霸凌申訴,人資就是那個要「依程序把事情查清楚、做出處理、留下紀錄」的關鍵角色。
做對了,公司站得住腳;做錯了,可能同時面對罰鍰、勞資爭議與訴訟風險。

問題是,網路上大部分文章只講「要成立調查小組」「要保密」「要中立」這些原則,卻很少告訴HR「每一步到底要做什麼、準備哪些表單、抓什麼時限」。
這篇文章補的就是這個缺口。
本文由企業軍師林郁汶顧問,以28年、輔導超過1,000家中小企業的實戰經驗,把「職場霸凌人資怎麼處理」拆成從受理到追蹤的七步驟SOP,每一步都講清楚HR的實務動作與該備的文件。
文中涉及施行日、時限、條號、罰則等法規內容,一律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及各地勞工主管機關的最新公告為準;查不到明確條文之處,會誠實標註「以官方公告為準」,不憑空寫死。
為什麼2026年後,人資不能再「憑常識」處理職場霸凌
先說清楚新制帶來的轉變。
《職業安全衛生法》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並於2026年7月1日施行,加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等子法,把雇主的防治義務講得比過去清楚許多——企業要有防治政策、申訴管道、受理與調查機制、懲處規範、教育訓練與紀錄。
對HR來說,這代表兩種風險同時升高。
第一,沒建制度的風險。
未依規定建立防治機制、未受理申訴、未啟動調查,可能構成違反防治義務,制度面最高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得依事業規模、性質或違反情節加重至最高450萬元。
第二,有制度卻沒證據的風險。
就算有制度,處理過程若沒有留痕、沒有證據,一旦進入勞資爭議或訴訟,公司很難證明自己「有依程序處理」。
換句話說,新制之後,HR處理職場霸凌的核心已經從「把事情喬平」變成「依程序、留紀錄、能證明」。
以下七步驟SOP,就是幫你把這件事做對、做到位。
職場霸凌怎麼判斷:HR受理前要有的基準
在進入流程前,HR要先有一把「判斷尺」。
職場霸凌通常指在職場上,藉由職務或人際關係,以逾越合理範圍的言行,持續對特定人造成身心痛苦或工作環境惡化。
它包含「熱霸凌」(直接辱罵、攻擊)與「冷暴力」(排擠、孤立、惡意指派無意義工作)等樣態,並要與「合理的管理行為」區隔——正當的績效要求、工作分派,不必然是霸凌。
HR在受理時可以用幾個問題初步判斷:這個行為是不是反覆、長期發生?是不是針對特定個人或群體?是不是造成身心健康或工作表現明顯受損?是不是違反公司既有行為準則或法律規範?這幾題有助於判斷案件的性質與處理強度。
實際的認定原則與審酌因素,一律以職安署《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相關指引最新公告為準。
要強調的是:受理階段的判斷,是為了決定「怎麼處理」,不是替加害與否下最終定論。
最終認定要靠後續的調查程序,HR切勿在受理階段就先入為主。
Step 1:受理申訴——建立管道、訂受理標準、留下紀錄
第一步是受理。
HR要先確保公司有「員工遇到霸凌時,知道能向誰申訴、怎麼申訴」的管道,並且這個管道要能保密、有人負責。
HR的實務動作: 指定明確的申訴窗口與備援人員;提供多元申訴方式(書面表單、Email、專線等);訂定受理標準與受理時限(具體時限以職安署指引與公司內規為準,不自行推估)。
接到申訴後,第一時間完成登錄與初步風險評估——判斷申訴人是否有立即的安全或報復風險。
該備的表單: 一份「職場霸凌申訴受理表」,欄位建議包含申訴人基本資料(姓名、部門、職稱、聯絡方式)、事件時間地點、涉及人員(被申訴人、目擊者)、具體行為描述與影響(身心、工作),以及附加證據(Email、對話紀錄、錄音等)。
欄位設計得越清楚,後續調查越省力。
Step 2:保密與當事人保護——避免二次傷害與報復
受理之後,馬上要處理的是保密與保護。
職場霸凌案件最怕的,就是消息走漏導致申訴人被報復、或造成二次傷害。
HR的實務動作: 建立案件編號制度,調查紀錄中申訴人姓名以代碼顯示;設定資訊存取權限,明確規範誰看得到申訴內容與調查紀錄;對相關主管與同事發出「不得報復或不當評論」的提醒並留下紀錄;必要時先做工作環境調整,例如暫時調整座位或動線,降低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的接觸風險。
該備的文件: 一份「保密承諾書」,供調查委員與受訪人員簽署;一份「風險評估紀錄」,記錄是否需要即時的保護或環境調整措施。
保密做得好,員工才敢申訴、才願意配合調查。
Step 3:組成調查小組——中立、專業、利益迴避
第三步是組成調查小組。
這一步的靈魂是「中立」——如果讓有利害關係的人去調查,整份調查結果的公信力就會被推翻。
HR的實務動作: 依案件規模與性質,組成兼顧「懂法規、懂人資、懂現場」的調查小組,成員可含HR、業務單位代表、職安衛人員,必要時引進外部律師、勞動顧問或心理專家。
訂定利益迴避規則:與當事人有親屬等關係、本身是案件當事人或關係人、與結果有直接利害關係者,以及被申訴的主管本人,都應迴避。
中小企業的難題與解法: 小公司人脈重疊,內部常常找不齊中立成員。
最務實的做法是「事前找好外部專業人士待命」——一旦發生申訴,就能立即請外部協助組成臨時調查機制,用有限人力搭配專業外援。
該備的表單: 「調查小組成立紀錄表」(列出成員、案由)與「成員迴避檢核表」(每位成員簽署確認與本案無利害關係)。
這兩張紙,是日後證明程序公正的重要依據。
Step 4:調查與訪談——蒐證、訪談、寫調查報告
第四步是實質調查。
這是還原事實的核心環節。
HR的實務動作: 制定「訪談通知」,載明日期、地點、保密與權益聲明;依序訪談申訴人、被申訴人與證人,過程用「訪談紀錄表」記錄問題與回答摘要,並請受訪人簽名確認;蒐集Email、簡訊、會議紀錄、出勤紀錄、監視畫面等證據。
蒐證要把握「及時、合法、完整」三原則,並注意個人資料與蒐證的合法性(依個資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調查報告怎麼寫: 完整的調查報告通常包含案由與申訴摘要、小組組成與利益迴避、調查方法、事實摘要(含時間軸)、法規與內規適用、認定結論(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以及處理建議。
這份報告不只是內部交代,更是萬一被主管機關檢視或進入爭議時,證明企業依程序處理的關鍵證據。
Step 5:處理決定與懲處——比例原則與程序正義
調查完成、作成認定後,第五步是處理決定與懲處。
HR的實務動作: 把調查報告送交有決策權責的單位(例如職場霸凌防治委員會或高階管理層);依公司工作規則與勞動法規決定處理方式,可能包含警告、記過、調職、教育訓練、心理輔導,情節重大者依法處理。
懲處要注意「比例原則」與「程序正義」——過重或過輕、或程序有瑕疵,都可能在後續爭議中站不住腳。
具體的懲處依據與界線,涉及勞基法與相關規定,建議依法並參考專業意見辦理。
該備的文件: 「處理決定會議紀錄」與「處理結果通知書」,分別通知申訴人與被申訴人,並告知申復權利。
讓雙方都知道結果與救濟途徑,是程序正義的一環。
Step 6:申復——給當事人不服結果時的救濟
第六步是申復。
當事人若不服調查或處理結果,要有一條救濟的路。
HR的實務動作: 明定申復的提出方式與時限(具體時限以公司政策或官方指引為準,不自行推估);指定申復受理單位,最好與原調查小組不同,以確保重新審視的中立性;設計「申復申請書」,讓當事人載明申復理由、希望重新考量的事項與新證據。
申復處理時,視情況決定是否重新調查或補充訪談,並作成最終決定通知雙方。
對中小企業而言,若內部難以組成獨立的申復機制,可考慮引進外部委員協助重審。
申復不是找麻煩,而是給雙方救濟、也給企業修正錯誤的機會,讓整個程序更站得住腳。
Step 7:後續追蹤與預防——讓案件不再重演
最後一步,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步:後續追蹤與預防。
案件結案不代表結束。
HR的實務動作: 定期追蹤申訴人是否再受到霸凌或報復,必要時安排訪談或心理諮商協助(如有員工協助方案EAP可善用);追蹤先前的工作環境調整成效;把案件資料(去識別化後)納入年度職場霸凌防治檢討,作為改善制度、教育訓練與管理的依據。
該備的文件: 「追蹤紀錄表」與「年度防治成效報告摘要」。
把每一次案件的經驗回饋到制度,公司的防治能力才會越來越強,而不是每次都從零開始。
一個中小企業的情境:從一封申訴信到結案
舉個貼近現實的例子。
一家約五十人的公司,HR某天收到一封員工Email,說自己長期被直屬主管當眾羞辱、還被刻意指派做不完的雜務。
HR一開始很慌——這算不算霸凌?要不要驚動老闆?該找誰查?
後來他們照SOP一步步走:先用申訴受理表把事件、時間、涉及人員、影響登錄清楚(Step 1);建立案件編號、對申訴人保密並提醒相關人不得報復(Step 2);因為被申訴的是主管,內部難以中立,於是請事先談好的外部顧問加入,組成小組並簽迴避檢核表(Step 3);接著依序訪談當事人與證人、蒐集Email與出勤紀錄、寫出含時間軸與認定結論的調查報告(Step 4);報告送管理層決定合理的懲處與改善措施,並通知雙方與告知申復權(Step 5);主管不服提了申復,由不同成員重審後維持結論(Step 6);最後定期追蹤申訴人狀況、把經驗納入年度檢討(Step 7)。
整個過程沒有花大錢,卻讓這家公司從「不知所措」變成「有條有理」,也讓員工感受到公司真的在保護他們。
三大常見誤區
誤區一,把申訴當成人事糾紛,私下喬一喬就好。
新制之下,接到職場霸凌申訴要依程序處理、留下紀錄。
私下喬平、不留痕,反而可能被認定未依防治義務處理。
誤區二,讓被申訴的主管自己參與調查。
這是最典型的利益迴避地雷。
有利害關係者參與,會讓整份調查結果的公信力被推翻。
務必請其迴避,必要時引進外部協助。
誤區三,結案就沒事、不做追蹤與預防。
沒有後續追蹤,申訴人可能繼續被報復;沒有回饋到制度,同樣的問題會一再發生。
追蹤與預防,才讓防治形成閉環。
全流程的文件保存與時程管理:HR最後的防線
七步驟走完,還有一件事決定這套處理站不站得住腳——文件保存與時程管理。
很多HR把調查做得很認真,卻在「紀錄留存」上出漏,等到日後被主管機關檢視或進入爭議時,才發現關鍵文件不見了、或時間點對不上。
文件保存的原則: 從受理表、保密承諾書、調查小組成立與迴避紀錄、訪談紀錄、調查報告、處理決定到申復與追蹤紀錄,整個案件的文件要有系統地歸檔、依規定保存,並做好存取權限控管。
保存期限與方式,依相關規定與公司內規辦理。
這些文件就是公司「有依程序處理」最直接的證明。
時程管理的重點: 從受理、調查到決定、申復,每一步最好都有明確的時間節點與紀錄。
就算法規對某些時限沒有硬性規定,公司也應建立合理的內部時程,避免案件久拖不決——拖延本身,就可能被視為處理不積極。
實際涉及官方時限的部分,一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把文件與時程管好,這套SOP才真正完整。
它不只是「把事情處理完」,而是「處理完之後,公司隨時拿得出證據、說得清楚流程」。
常見問題 FAQ
Q1:接到職場霸凌申訴,人資第一步要做什麼? 先受理與登錄。
用申訴受理表把事件、時間、涉及人員、影響與證據記錄清楚,並做初步風險評估,判斷申訴人是否有立即的安全或報復風險。
受理時限以職安署指引與公司內規為準。
Q2:一定要成立調查小組嗎?可以HR自己查嗎? 視案件與規模而定。
關鍵是「中立」,若HR或內部人與案件有利害關係就應迴避。
中小企業可用簡化但到位的方式,必要時引進外部專業人士協助組成臨時調查機制。
具體規範以官方公告為準。
Q3:被申訴的是老闆或高階主管怎麼辦? 內部幾乎無法中立調查,新制設計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把調查外部化。
企業不應自己內部硬處理,應循外部管道,程序與罰則以官方公告為準。
Q4:調查要準備哪些表單和文件? 常見包含申訴受理表、保密承諾書、風險評估紀錄、調查小組成立紀錄表、成員迴避檢核表、訪談通知與訪談紀錄表、調查報告、處理決定會議紀錄、處理結果通知書、申復申請書、追蹤紀錄表等。
備齊表單能讓流程順暢、也留下完整證據。
Q5:受理和調查有沒有時限規定? 較大規模事業單位對受理與調查的時限有較明確規範,中小企業則以指引精神與公司內規為準。
具體天數一律以職安署《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最新公告為準,本文不自行推估。
Q6:調查時可以蒐集員工的通訊紀錄當證據嗎? 可以蒐集與案件相關的證據,但要注意合法性與個人資料保護,避免以違法方式取得。
蒐證把握「及時、合法、完整」三原則,涉及個資的部分依個資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諮詢專業意見。
Q7:懲處要注意什麼?會不會反被員工告? 懲處要符合比例原則與程序正義,依公司工作規則與勞動法規辦理,過重、過輕或程序有瑕疵都可能引發爭議。
建議依調查認定結果、參考專業意見決定,並完整通知與留痕。
具體界線以勞基法與相關規定為準。
Q8:什麼是申復?一定要有嗎? 申復是當事人不服調查或處理結果時的救濟機制。
建議設置,並由不同於原調查小組的單位或人員重審,以確保中立。
申復不只保障當事人,也給企業修正錯誤的機會,讓程序更完整。
Q9:結案後還要做什麼? 要做後續追蹤與預防:追蹤申訴人是否再受害或被報復、必要時提供協助、追蹤環境調整成效,並把案件經驗(去識別化)納入年度防治檢討,回饋到制度與教育訓練。
Q10:不處理申訴會有什麼後果? 新制之下,未受理申訴、未啟動調查、未依防治義務處理,可能面臨罰鍰(制度面違反防治義務最高300萬、得加重至450萬;最高負責人本人涉案另有罰則,均以官方公告為準),也會讓小事拖成大爭議。
Q11:HR沒有法遵或調查經驗,怎麼辦? 最務實的做法是事前準備——備好整套表單範本,並找好一位外部專業人士(顧問或律師)待命。
真的發生申訴時,就能依SOP搭配外援處理,不必臨時抱佛腳。
Q12:這套SOP和表單可以一次建好嗎? 可以。
多數中小企業的申訴、受理、調查、決定、申復、追蹤機制與表單範本,能在一次完整的制度健檢中一併建立。
與其自己從零摸索、事到臨頭才慌,不如先做一次盤點,把SOP與表單一次建對。
Q13:案件的文件要保存多久? 從受理到追蹤的完整文件都應有系統歸檔並依規定保存,做好存取權限控管。
具體保存期限與方式依相關規定與公司內規辦理。
這些文件是公司「依程序處理」最直接的證明,切勿隨意銷毀。
Q14:整個處理流程沒有明確時限,可以慢慢來嗎? 不建議。
就算法規對某些時限沒有硬性規定,案件久拖不決本身就可能被視為處理不積極。
建議公司建立合理的內部時程並留下時間節點紀錄,涉及官方時限的部分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延伸閱讀(金豐企業軍師深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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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有SOP,職場霸凌處理就不再是HR的惡夢
2026年職場霸凌新制上路,人資處理職場霸凌的方式,從「憑常識喬事情」變成「依程序、留紀錄、能證明」。
這件事的本質其實很單純:接到申訴,用一套「受理→保密→組調查→調查→決定→申復→追蹤」的SOP,把事情查清楚、做出公正處理、並讓每一步都留下痕跡。
難的不是概念,而是「第一次做」——每一步要準備什麼表單、抓什麼時限、誰要迴避、報告怎麼寫,都有眉角。
這也是為什麼,與其自己摸索、事到臨頭才慌,不如借助有實戰經驗的外部顧問,把SOP與表單一次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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