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勞資諮詢一次能問什麼?諮詢前要準備的五份資料

免費勞資諮詢

免費勞資諮詢時間有限,帶錯資料等於白跑一趟。

五份一定要帶的文件、官方管道與顧問諮詢的差別、諮詢當天怎麼問才問得到重點,寫給中小企業主與人資。

一分鐘先看結論

免費諮詢真正的限制在「時間」,不在「免費」。

多數企業主帶著一句「我們公司這樣做有沒有問題」就去了,然後花了大半時間在描述背景,真正能討論的部分只剩結尾幾分鐘。

回來之後只記得一句「看起來還好」,什麼都沒解決。

差別在資料。

同樣的時間,帶著出勤紀錄、工資清冊與勞動契約去問,顧問可以直接指出哪一欄有問題;空手去問,只能得到一般性的原則說明。

這篇整理五份一定要帶的資料,以及每一份資料可以換到什麼樣的答案。

想先了解顧問服務的完整輪廓,可以看[中小企業勞資顧問完整指南](/labor-consultant-guide/)。

先分清楚:免費諮詢有兩種,能問的不一樣

台灣的免費勞資諮詢管道大致分兩類,性質完全不同。

類型代表管道主要立場適合問什麼
官方與公益管道各縣市勞工局/勞動局的法令諮詢與律師諮詢、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動部 1955 專線法令解釋與勞工權益保障單一條文怎麼解釋、程序怎麼走
顧問端免費諮詢勞資顧問公司提供的初次諮詢站在企業經營角度給建議制度怎麼設計、風險在哪、要先修哪一段

兩者不是取代關係。

條文怎麼解釋,官方管道最準;制度怎麼落地、公司該先修哪一塊,顧問端的視角比較實用。

幾件需要先知道的事:

勞動部 1955 專線的服務範圍是聘僱移工相關議題,服務對象包含移工、雇主與仲介公司,可以問勞動契約、工資、工時、職災、仲介收費,並可受理申訴、轉介地方政府勞工局或司法警察機關,提供法律扶助資訊與即時通譯,24 小時免費。

它不是一般性的雇主端勞資顧問專線。

各縣市勞工局/勞動局多有免費勞工法令諮詢與勞資爭議調解服務,部分提供合作律師的電話或現場諮詢。

這些頁面多以勞工為訴求對象,是否受理雇主端諮詢、預約方式為何,各縣市服務設計不同,去之前建議先看該縣市的最新公告或電話確認。

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現場與電話法律諮詢,現場諮詢載明不限案情、也不審查資力;電話諮詢可處理勞工、家事、債務清理等法律問題,透過全國專線 412-8518 轉接。

諮詢前要準備的五份資料

第一份:出勤紀錄

這是勞資問題的起點。

加班費、工時、休息日、特休、離職爭議,追到最後都會回到出勤紀錄。

依《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5 項與第 6 項,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帶去的時候不必印全公司,挑最有代表性的兩三個人就好:加班最多的、班表最複雜的、以及正在有爭議的那一位。

可以問到什麼: 記錄方式符不符合「至分鐘為止」、外勤與遠距人員的紀錄方式站不站得住、目前的加班認定流程有沒有漏洞。

第二份:工資清冊與薪資單樣本

依《勞動基準法》第 23 條,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

薪資單樣本要帶「有加班、有請假、有代扣項目」的那一種,全勤又沒有異動的那個月看不出問題。

可以問到什麼: 加班費計算基礎對不對、哪些項目算不算工資、代扣項目的列示方式會不會產生爭議。

勞退自提的欄位怎麼列,另外整理在〈勞退自提 6% 薪資單怎麼扣?不是公司多負擔 6%,這樣列才對〉。

第三份:勞動契約範本

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7 條,勞動契約應約定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工作開始與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休息日、請假及輪班制之換班、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與給付之日期及方法、勞動契約之訂定終止及退休、資遣費退休金其他津貼及獎金、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及工作用具費、安全衛生、勞工教育及訓練、福利、災害補償及一般傷病補助、應遵守之紀律、獎懲,以及其他勞資權利義務有關事項。

多數中小企業的契約範本是很多年前拿到的,中間法規改過好幾輪。

可以問到什麼: 哪幾條已經與現行法規牴觸、哪些必要事項漏了、競業禁止或違約金條款站不站得住。

第四份:工作規則或內部辦法

依《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僱用勞工人數在 30 人以上者,應依相關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開揭示。

人數未達門檻的公司沒有這項義務,但通常會有請假辦法、獎懲辦法之類的內部文件。

可以問到什麼: 已核備的版本與現在實際做法差多少、獎懲條款的程序面站不站得住、要不要改版重新核備。

第五份:正在發生的那件事的時序表

如果公司現在就有具體個案,最有效的準備不是印一疊文件,而是一張時序表:哪一天發生什麼、誰跟誰說了什麼、有沒有書面。

一張時序表可以省下大半的說明時間,而且顧問看時序表比聽口述準確得多。

口述容易把「我們有講」跟「我們有留紀錄」混在一起,時序表會逼出這個差別。

可以問到什麼: 目前的處理有沒有程序瑕疵、下一步該做什麼、什麼話現在不能說。

諮詢當天怎麼問,才問得到重點

把問題寫成具體的一句話。

「我們公司的加班費有沒有問題」問不出東西,「業務人員的月薪含責任津貼,計算加班費時要不要把津貼算進去」才會得到可以執行的答案。

先問後果,再問做法。

先確認「這樣做最壞會怎樣」,才知道要不要花力氣改。

有些問題的答案是「先放著,先修另一件」。

問清楚時程。

制度要改,改多久、誰要動、什麼時候會影響到薪資作業,這些比「該不該改」更決定得了行動。

留最後五分鐘問優先序。

一次諮詢通常會盤出五到十個待辦。

真正有用的問題是:這些裡面哪一件現在最急。

免費諮詢問不到的三件事

要先有正確期待,才不會失望。

第一,替公司做決策。

顧問可以說明選項與後果,但要不要資遣、要不要調整制度,決定權在公司。

第二,一次把制度做完。

制度盤點、文件改版、教育訓練、系統調整,這些是專案,不是一次諮詢能完成的事。

第三,個案的法律代理。

已經進入訴訟或裁決程序的案件,需要的是律師的委任,不是顧問諮詢。

如果已經走到調解

員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的時候,時間會比想像中緊。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9 條,勞資爭議當事人一方申請調解時,應向勞方當事人勞務提供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調解申請書。

依第 11 條與第 12 條,主管機關受理後可指派調解人或組成調解委員會;指派調解人者,應於收到調解申請書 3 日內為之,調解人並應於指派之日起 7 日內開始進行調解。

也就是說,從申請到開始調解,最短可能只有十天。

這段時間要準備的資料,跟前面那五份高度重疊——這也是為什麼建議平常就把這五份整理好,而不是等收到通知才開始找。

另外要記得《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8 條:勞資爭議在調解、仲裁或裁決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

常見問題 FAQ

問:免費諮詢真的完全不用錢嗎?

官方與公益管道依其服務規則辦理。

金豐企業軍師的初次諮詢是 90 分鐘免費企業健檢,不收費、不綁約。

問:可以只問一個問題就走嗎?

可以。

但實務上一個問題問到底,通常會牽出另外兩個,帶齊資料才有辦法一次處理。

問:公司規模很小,也需要諮詢嗎?

規模小反而更需要。

人數少的公司通常沒有專職人資,制度是一路累積下來的,出問題時往往不只一處。

問:資料要帶正本嗎?

影本或電子檔即可。

個案時序表用手寫的也可以,重點是時間、人、有沒有書面這三欄要完整。

問:諮詢完一定要簽約嗎?

不用。

健檢的目的是先把問題盤出來,要不要往下做由公司決定。

問:勞工局的免費諮詢,雇主可以去嗎?

各縣市的服務設計不同,官方頁面多以勞工為訴求對象,是否受理雇主端建議先看該縣市最新公告或電話確認。

一張表看完要帶什麼

資料為什麼要帶法源
出勤紀錄(近三個月)工時與加班費爭議的起點勞基法第 30 條第 5、6 項
工資清冊與薪資單樣本判斷工資項目與計算基礎勞基法第 23 條
勞動契約範本檢查必要約定事項與過時條款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7 條
工作規則或內部辦法核備版本與實際做法的落差勞基法第 70 條
個案時序表判斷程序有沒有瑕疵

帶著資料去,一次諮詢抵三次

免費諮詢的價值,取決於你讓對方看到多少。

空手去問,得到的是原則;帶著資料去問,得到的是判斷。

如果不確定自家的制度目前落在什麼位置,建議先用[勞資顧問挑選與費用比較表]把需求與預算的範圍框出來,再決定要找哪一種協助。

金豐企業軍師提供 90 分鐘免費企業健檢,由林郁汶顧問帶著你把出勤、工資、契約三份資料交叉核一次,找出制度上的破口,並排出處理的優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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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承諾:零隱藏費用、分期付款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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