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全勤獎金法律風險案例解析|真實情境拆解

「員工這個月請了一天病假,全勤獎金就整筆扣光」——這句話在很多中小企業裡被當成理所當然的規矩,但在 2026 年的今天,它其實是一顆隨時會引爆的法律地雷。

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勞動部針對病假與全勤獎金的規範已有重要調整,普通傷病假不能再「全扣全勤」,必須依病假日數按比例計算。

很多老闆和 HR 還停留在舊觀念,繼續用「一天病假扣光全勤」的方式處理,結果不知不覺踩進工資給付與不利益處分的紅線。

這篇文章用真實情境拆解「病假全勤獎金法律風險」,帶你把全勤制度的設計盲點一次看清楚。

病假全勤獎金法律風險

一、先搞懂:全勤獎金到底算不算工資?

要談病假扣全勤的風險,得先回答一個看似簡單、卻常被忽略的問題:全勤獎金到底算不算工資?這個定性非常關鍵,因為它決定了扣發全勤會不會牽動到工資給付的法律義務。

在勞動法的架構下,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且具有「勞務對價性」與「經常性給與」的性質。

全勤獎金若是每月固定、只要正常出勤就必然發放,實務上很容易被認定具有工資性質。

一旦全勤獎金被認定為工資的一部分,雇主任意、過度地扣發,就可能涉及未依規定全額給付工資的問題。

換句話說,全勤獎金不是雇主想扣就能扣的「純恩惠」。

它一旦被當成工資,扣發的每一分錢都要有法律依據。

這也是為什麼「病假全扣全勤」在新制下風險特別高——因為它可能同時踩到請假規則與工資全額給付兩條線。

二、2026新制核心:病假扣全勤改採「比例原則」

過去許多公司的全勤制度是「一刀切」:當月只要有任何病假,全勤獎金就歸零。

這種設計在新制下已經行不通。

依勞動部說明,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勞工請普通傷病假時,雇主不得再全數扣光全勤獎金,而必須依「病假日數按比例扣發」,這就是所謂的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的精神,是讓「扣多少」與「請多少」成正比,而不是請一天就懲罰整個月。

這背後的政策目的很清楚:避免勞工因為害怕失去整筆全勤獎金,而生病也不敢請假、帶病上班,反而影響健康與職場安全。

制度設計的核心,是保障勞工的健康權,同時也讓雇主的獎金制度回到合理的比例。

對中小企業來說,這代表薪資制度必須從「全勤獎金全額或零額」的二元邏輯,改為「按比例計算」的連續邏輯。

這不只是觀念的轉變,更是薪資與勤怠系統設定的實際調整。

相關條號與生效日的細節,一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現行法規為準,建議在調整制度前先向勞工主管機關或專業顧問確認最新版本。

三、情境一:一天病假扣光三千元全勤,錯在哪?

情境:某公司規定全勤獎金每月 3,000 元,員工只要當月請了任何病假,全勤獎金就整筆不發。

這個月小陳因感冒請了一天病假,人資依規定把 3,000 元全部扣掉。

這樣做的問題在哪?

問題在於,這正是新制明文要避免的「全扣全勤」。

依比例原則,扣發金額應與病假日數成比例,而不是一天病假就扣光整月獎金。

以坊間常被引用的示意算法來看,若以每月 30 日為基礎,月全勤獎金 3,000 元、病假 1 日,最多只能扣約 100 元(3,000 除以 30,再乘以病假日數 1),而不是整筆 3,000 元。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兩件事。

第一,制度設計上「有病假就全扣」的條款,本身就有違法風險,必須修正。

第二,實際扣發時,人資要能算得出「這一天病假對應多少全勤扣款」,而不是憑印象整筆歸零。

把 3,000 元扣成 100 元,看似公司多發了 2,900 元,實際上是把一個潛在的裁罰與爭議風險降到最低——這筆帳,長期算下來絕對划算。

四、情境二:拆分基本工資的「假全勤」最危險

情境:有些公司為了「看起來薪水比較高、又能用全勤綁住員工」,把本該是基本工資的一部分拆出來,命名為「全勤獎金」。

例如把月薪拆成「本薪加全勤獎金」,只要請假就扣掉全勤那一塊。

這種設計在中小企業非常常見,卻是風險最高的一種。

危險之處在於,如果扣掉全勤獎金後,員工實際領到的工資低於基本工資,就可能同時違反基本工資規定與工資全額給付義務。

也就是說,這種「假全勤」不只是扣獎金的問題,而是把違法藏在薪資結構裡,一旦被檢查或申訴,公司往往難以自圓其說。

正確的做法是,把基本工資與獎金清楚分開:屬於基本工資的部分,不能用任何名目的「全勤」去扣減到低於法定基本工資;真正的績效或全勤性質獎金,則要依比例原則合法設計。

薪資結構透明、名實相符,才是真正保護公司的做法,而不是靠拆名目玩文字遊戲。

五、情境三:哪些假別「碰都不能碰」全勤獎金?

不是所有假別都能按比例扣全勤,有些假別是「碰都不能碰」的。

依勞動部相關函釋與規定,勞工依法請的某些特定假別,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也不得視為缺勤而作不利處分。

這類假別一般包括生理假、安胎休養的相關病假、流產相關的病假,以及家庭照顧假等。

以家庭照顧假為例,勞動部已明確說明,雇主不得因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就視為缺勤,進而影響其全勤獎金或考績。

生理假、安胎與流產相關假別同樣受到保障,這些假別背後涉及的是健康與性別平權,法律給予更高強度的保護。

對 HR 來說,這意味著在薪資系統裡,必須把這些「不得影響全勤」的假別設定成白名單,與普通傷病假的比例扣發區隔開來。

最常見的錯誤,就是系統一律「只要有請假就扣全勤」,把這些受特別保護的假別也一起扣掉,等於一次踩了好幾條紅線。

具體哪些假別、在什麼條件下不得扣發,一律以主管機關最新函釋與現行法規為準。

六、情境四:把病假日數當考核依據,可能構成不利益處分

情境:某公司主管在年度考核時,看到員工當年請了幾天病假,就直接在考績上扣分,理由是「請假太多、出勤不佳」。

這樣的做法在新制下同樣有風險。

依 2026 年的新制精神,勞工在一定日數內依法請的病假,雇主不得作為不利益處分的依據,考核也不得僅以病假日數作為唯一或主要基準。

原因同樣是保障健康權——如果請合法病假會被考核懲罰、影響升遷與獎金,勞工就會不敢請假,制度的善意也就落空。

這對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是個提醒:把「出勤天數」與「工作表現」混為一談,用病假日數去打考績分數,是有法律風險的。

正確的績效管理,應該聚焦在工作成果、能力與貢獻,而不是把「有沒有生病請假」當成評分項目。

相關的日數界線與適用範圍,仍應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七、全勤獎金制度的四種常見類型與改造方向

中小企業的全勤獎金制度,實務上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

第一種是純出勤制,只要全月出滿就發、有請假就扣,最容易踩到「全扣」的雷。

第二種是出勤加績效混合制,全勤只是其中一部分,改造相對容易。

第三種是前面提到最危險的「拆分基本工資的假全勤」,必須優先處理。

第四種是多獎金混合制,全勤只是眾多獎金之一,調整彈性最大。

改造的方向有三步。

第一步,先辨識自家屬於哪一種類型,尤其要揪出有沒有「假全勤」把基本工資拆掉的情形。

第二步,把純出勤制的「全扣」條款改為「比例扣發」,並在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中明文寫清楚。

第三步,思考是否用更健康的差勤管理或績效制度,來取代高壓的全勤綁定——用鼓勵表現取代懲罰請假,往往更能提升團隊向心力。

八、HR落地SOP:從工作規則到系統設定

制度改對了,還要能在流程與系統上落地。

第一,修訂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明確載明全勤獎金的性質、比例扣發的計算方式、以及哪些假別不影響全勤,並依法定程序公告、必要時經勞資會議討論。

第二,調整勤怠系統,把病假的扣發邏輯從「有請就扣光」改成「按日數比例計算」,並設定生理假、家庭照顧假等白名單假別不影響全勤。

第三,調整薪資系統,把全勤獎金欄位從「全額或零額」的二元計算,改為能依比例運算的邏輯,並在每次改動後實際試算幾個案例,確認不會因為系統參數設錯而造成集體違法扣薪。

第四,保留完整的出勤與扣款紀錄,讓每一筆全勤扣款都能對應到明確的病假日數與計算過程,作為日後勞檢或爭議時的憑據。

把這四步做扎實,制度才算真正落地,而不是紙上談兵。

九、三大風險地圖:行政、民事、勞資關係

病假全勤獎金的風險,可以拆成三個層次來看。

第一是行政風險。

若被勞檢認定違反請假規則或工資給付規定,雇主可能面臨罰鍰並須限期改善,具體條號與罰鍰金額一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現行法規為準。

這是最直接、也最容易被量化的風險。

第二是民事風險。

若員工認為全勤獎金被違法扣發、實質上是工資被短付,可能提起工資給付的請求,要求補足差額,甚至衍生利息與其他責任。

這類爭議一旦成案,公司要付出的不只是金錢,還有大量的時間與行政成本。

第三是勞資關係與品牌風險。

制度不透明、扣薪讓人覺得不公平,容易引發員工不滿、集體離職,甚至被公開討論而影響雇主品牌。

對中小企業而言,這種「軟性風險」有時比罰鍰更傷,因為它直接動搖了留才的根基。

把三張風險地圖攤開來看,你會發現「依法把制度改對」永遠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十、進階案例:部分工時、變形工時與混合假別怎麼算

實務上還有幾種較複雜的情境,HR 必須特別留意。

第一種是部分工時或變形工時員工。

他們的全勤獎金比例扣發,要以其實際的工時與制度為基礎計算,不能直接套用全時員工的算法,否則容易算錯。

第二種是「扣發後接近基本工資」的邊界案例。

若某位員工的薪資結構本就貼近基本工資,扣發全勤後可能使實領工資低於法定基本工資,這時就必須特別小心,避免同時違反基本工資與工資全額給付的規定。

遇到這種情況,寧可保守處理,也不要為了扣那一點獎金而踩線。

第三種是同一個月內混合多種假別。

例如員工這個月同時請了事假、病假、家庭照顧假與生理假,人資必須分別判斷:哪些假別可依比例扣全勤、哪些假別完全不得扣、哪些屬於無薪但不影響全勤。

把每種假別的規則分清楚、在系統裡分流設定,才能避免一次性的計算錯誤演變成集體爭議。

十一、把全勤制度改對,是最划算的風險投資

站在經營者角度,很多老闆會覺得「改全勤制度是不是要多發錢、增加成本」。

但實際算下來,比例扣發相較於全扣,公司多負擔的獎金其實有限;而一旦因為違法全扣被裁罰、被提告、甚至被公開,付出的金錢與商譽代價往往是好幾倍。

用有限的獎金成本,換取行政、民事與品牌三重風險的大幅下降,這是一筆非常划算的投資。

更重要的是,一個讓員工「生病可以安心請假、不會被懲罰性扣光獎金」的制度,會讓團隊感受到公司的善意與專業。

在缺工的當下,這種制度友善往往就是留才與招募的隱形加分。

把病假全勤獎金制度改對,不只是避開法律風險,更是把合規變成競爭力的具體實踐。

常見問題 FAQ

Q1:2026年起病假還可以扣全勤獎金嗎?

可以扣,但不能全扣。

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普通傷病假的全勤獎金須依病假日數按比例扣發,不得整筆扣光。

Q2:請一天病假就把整月全勤扣光,合法嗎?

不合法。

這正是新制要避免的「全扣全勤」,應改為依日數比例扣發。

Q3:全勤獎金按比例怎麼算?

以示意算法為例,月全勤獎金除以當月日數,再乘以病假日數。

例如 3,000 元、病假 1 日,最多約扣 100 元。

實際依制度與最新規定計算。

Q4:全勤獎金算工資嗎?

若屬每月固定、正常出勤即發放,實務上很可能被認定具工資性質,扣發須有法律依據,過度扣發可能涉工資未全額給付。

Q5:哪些假別不能扣全勤獎金?

一般包括生理假、安胎休養相關病假、流產相關病假、家庭照顧假等,具體以主管機關最新函釋與現行法規為準。

Q6:家庭照顧假可以扣全勤嗎?

不可以。

勞動部已明確說明,雇主不得因請家庭照顧假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或考績。

Q7:把基本工資拆成全勤獎金來扣,可以嗎?

風險極高。

若扣後實領低於基本工資,可能同時違反基本工資與工資全額給付規定。

Q8:可以用員工的病假日數打考績嗎?

不宜。

新制下一定日數內的病假不得作為不利益處分依據,考核也不得僅以病假日數為唯一基準。

Q9:違法扣全勤會被罰多少?

可能面臨罰鍰並須限期改善,具體條號與金額級距一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現行法規為準。

Q10:員工可以因為全勤被違法扣而提告嗎?

可以。

員工可主張工資被短付,請求補足差額,並可能衍生其他責任。

Q11:部分工時員工的全勤獎金怎麼比例扣?

應以其實際工時與制度為基礎計算,不能直接套用全時員工的算法。

Q12:同月請了病假又請事假,全勤怎麼扣?

須分別判斷各假別規則:病假依比例、部分假別不得扣、事假為無薪,分流計算避免出錯。

Q13:公司規模很小,一定要改全勤制度嗎?

是。

法規不因公司規模而不同,建議儘早修訂工作規則與系統設定,降低風險。

Q14:改成比例扣發,公司成本會爆增嗎?

影響通常有限。

比例扣發相較全扣,公司多負擔的獎金金額不大,卻能大幅降低法律風險。

Q15:全勤獎金制度要寫進哪裡才有效?

應載明於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依法定程序公告,必要時經勞資會議討論,並在薪資明細清楚呈現。

Q16:舊的判決或新聞還能當依據嗎?

若與 115 年新制牴觸,舊資料應視為已被取代,一律以最新生效版本為準。

Q17:帶病上班比請病假好嗎?

從健康與職場安全角度看並不好。

新制精神正是希望勞工能安心請病假,而非因怕扣獎金而帶病上班。

Q18:不確定自家制度有沒有踩雷怎麼辦?

建議進行一次制度健檢,逐項檢視全勤獎金設計、薪資結構與假別設定,必要時委由專業勞資顧問協助。

十二、給老闆的一段話:全勤制度是管理哲學的選擇

最後想跟每一位中小企業主說一句話。

全勤獎金制度背後,其實反映的是一間公司的管理哲學:你是想用「懲罰請假」來逼員工出勤,還是想用「肯定貢獻」來留住人才?舊時代的高壓全勤制,把員工的健康與工作對立起來,員工帶病硬撐、士氣低落,公司還要承擔違法扣薪的風險,可說是三輸。

新制的比例原則,其實給了老闆一個重新設計制度的好機會。

與其把獎金綁在「一天都不能請假」的高壓條件上,不如把資源投放到真正能激勵人的地方——績效、專業成長、團隊貢獻。

當員工知道生病可以安心請假、努力會被看見,他對公司的信任與投入自然會提升。

把病假全勤制度改對,不只是守法,更是把公司的管理格局往上提一個層次。

Q19:新制上路後,全勤獎金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仍可保留,但建議重新設計。

與其用高壓全勤綁住員工,不如把獎勵資源放在績效與貢獻上,並確保全勤設計符合比例原則。

Q20:制度改造要花多久、從哪裡開始?

通常先從盤點現有全勤與薪資結構開始,再修訂工作規則、調整系統,多數中小企業可在數週內完成,建議由專業顧問協助逐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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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病假全勤獎金看似只是薪資裡的一個小項目,卻牽動了工資給付、比例原則、不利益處分與基本工資等多條法律線。

2026 年的新制已經很明確:病假不能再全扣全勤,特定假別更是碰都不能碰,病假日數也不能拿來當考核依據。

中小企業真正的風險,往往不是不知道法規,而是制度與系統還停留在舊觀念裡,一筆一筆地累積違法扣款。

企業軍師林郁汶顧問,深耕勞資實務 28 年、輔導超過 1,000 家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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