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正式上路。
對於員工人數達10人以上的公司來說,最直接、也最不能拖的一項義務,就是「建立職場霸凌申訴管道」。

問題是,市面上大部分文章都只寫到「10人以上要設申訴管道」這一句,然後就沒了。
真正讓中小企業主與HR頭痛的,是接下來這一連串具體的問題:申訴管道到底是什麼?要放在哪裡?誰來受理?員工申訴後多久要回應?要不要準備表單?如果被申訴的人就是老闆本人,員工要向誰申訴?沒有專職HR的小公司,這一套要怎麼建才不會太複雜?
這篇文章不談空泛的原則,而是用「從零到位」的五個步驟,把10人級申訴管道具體怎麼建講清楚,並把角色分工、回應時程、表單設計、以及和現有制度的整合方式一次交代。
文中涉及的法條、期限與罰則,一律以勞動部與職業安全衛生署的最新公告為準。
為什麼「10人以上」是關鍵門檻
職場霸凌防治義務依事業單位規模分級,而「10人以上」正是申訴管道義務明確啟動的第一道門檻。
台灣絕大多數中小企業都落在這一級,也正因如此,這是最多老闆與HR需要立刻面對的合規要求。
要提醒的是,「10人」通常是以事業單位僱用的勞工人數計算,多半看整間公司合計,而不是單一部門或單一據點。
連鎖店、多據點的企業最容易在這裡誤判——以為「我這家店只有五、六個人」,卻忽略了整間公司加起來早就超過10人。
判斷自己是否達到門檻,是所有工作的第一步;精確的人數認定方式,請以官方公告的準則為準。
達到門檻卻沒有申訴管道,屬於違反雇主防治義務,可能面臨行政罰鍰,且金額不低。
與其被動等勞檢或員工申訴才補,不如趁新制剛上路,主動把管道建到位。
先釐清:「申訴管道」不等於「一個信箱」
很多老闆對「申訴管道」有誤解,以為「放一個意見信箱」或「說有事來找我」就算數。
事實上,一個能發揮防治功能、也經得起檢視的申訴管道,包含四個要素:
一是「明確的窗口」——員工清楚知道要找誰、用什麼方式(專線、專用信箱、線上表單、指定人員)。
二是「可依循的處理流程」——收到申訴後,多久回應、由誰受理、怎麼調查、怎麼認定、怎麼回覆結果,都有規則。
三是「當事人保護機制」——保密、避免報復、禁止不利處分。
四是「留存與追蹤」——每一件申訴的處理過程都有紀錄,能舉證公司有依規處理。
換句話說,申訴管道是一套「機制」,不是一個「信箱」。
理解這一點,才不會做了個信箱就以為合規,結果在真的發生事件時手忙腳亂。
五步驟:從零把10人級申訴管道建到位
以下這五個步驟,是專為沒有龐大HR團隊的中小企業設計的務實建置路徑。
你可以照順序一步步做。
第一步:訂policy——把「防治政策」寫成白紙黑字
先有一份簡短、清楚的職場霸凌防治政策聲明,宣示公司「零容忍」的立場,並定義什麼是職場霸凌、涵蓋哪些行為樣態、適用對象(含正職、兼職、派遣、實習,實務上也涵蓋移工)。
這份政策不必長,但要正式、要讓全體員工知悉,通常會併入工作規則或另訂防治規範。
這是整套管道的「地基」。
第二步:定流程——畫出申訴到結案的完整路徑
把「員工提出申訴」到「處理結案」的整條路徑畫成流程:申訴如何提出(書面、口頭、線上)→ 由誰受理 → 多久內回應與決定是否受理 → 如何調查 → 如何認定 → 如何懲處 → 如何回覆當事人 → 如何留存紀錄。
流程越清楚,真正發生事件時越不會亂。
各階段的法定期限(例如受理與調查的時限)請以勞動部公告的準則為準,內部規範可以在法定範圍內訂得更明確。
第三步:備表單——讓申訴「有跡可循」
準備一份「職場霸凌申訴表」,欄位包含申訴人資料(可設計匿名或保密選項)、被申訴人、事件時間地點、具體行為描述、相關證據、期望處理方式等。
表單化的好處是:申訴內容完整、後續調查有依據、也方便留存。
同時搭配一份「調查與處理紀錄表」,把受理、調查、認定、結果通知的每一步都記下來。
這兩份表單是你面對勞檢時最有力的「舉證工具」。
第四步:設窗口——明確誰受理、怎麼分線
這是中小企業最常卡住的一步。
建議明確指定申訴窗口(例如HR、指定的管理人員或申訴專責小組),並公告讓員工都知道。
同時要設計「分線機制」:如果被申訴人是一般同事或主管,由公司內部窗口受理;但如果被申訴人是「最高負責人本人」,員工依規定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由外部受理調查。
把這條「老闆是加害人怎麼辦」的分線講清楚,是很多公司會漏掉、卻至關重要的一環。
第五步:做教育——讓管道「有人知道、敢用」
管道建好了,若員工不知道、不敢用,等於沒建。
最後一步是對全體員工與主管做教育宣導:告訴大家什麼是職場霸凌、遇到了可以怎麼申訴、公司會如何保護申訴人、不會有報復。
特別是第一線主管,要讓他們理解「合理管理」與「霸凌」的界線。
教育宣導可以搭配既有會議或線上方式進行,重點是「全員知悉、留有紀錄」。
角色分工:誰受理、誰調查、誰決定
申訴管道能不能運作,關鍵在角色是否分清楚。
以10人級中小企業的務實配置來說:
「受理窗口」負責接收申訴、初步確認、啟動流程,通常是HR或指定人員。
「調查」則需要相對中立,避免由被申訴人的直屬相關人擔任,必要時可引入外部專業協助,確保公正。
「認定與懲處決定」通常由較高層級或依公司規範的權責者做成。
而當「最高負責人本人」是被申訴對象時,內部窗口難以中立處理,這時就走「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的外部途徑。
角色分工的核心原則是「利益迴避」與「當事人保護」——不要讓有利害關係的人去查自己相關的案子,也不要讓申訴人因為申訴而受到差別對待。
回應時程:多久要處理?
「員工申訴後,公司多久要回應?」是HR最常問的問題。
依職場霸凌防治相關子法,受理與調查都有時限的規範(例如受理決定的期間、調查完成的期間,必要時可延長)。
具體的日數請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告的準則正式條文為準,本文不自行寫死天數。
實務上的建議是:內部規範可以在法定範圍內把時程訂得更明確、甚至更積極,例如「收到申訴後X個工作日內回覆是否受理」,讓員工感受到公司認真看待。
時程明確,一來符合法規、二來降低員工因「石沉大海」而轉向外部申訴或提告的風險。
與現有制度整合:不必疊床架屋
很多中小企業已經有性騷擾申訴管道、勞資會議、或職業安全衛生的相關機制。
職場霸凌申訴管道不必完全另起爐灶,而是可以「架構整合、內容分流」:共用申訴受理窗口與紀錄系統,但各自符合法定要求。
這樣既省管理成本,也讓員工只要記得「有事找哪個窗口」即可。
不過要注意,職場霸凌與性騷擾是不同的法制與義務,不能互相取代,整合時要確保各自的法定要件都有到位。
實際整合方式建議依公司現況規劃,並以官方各自最新規定為準。
中小企業設申訴管道最常犯的三個錯誤
在協助企業建置的過程中,最常看到三種會讓管道「形同虛設」的錯誤,值得先避開。
第一個錯誤是「只設窗口、沒設流程」。
很多公司指定了HR當窗口,卻沒有規定收到申訴後多久回應、由誰調查、怎麼認定。
結果員工申訴了,公司內部卻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走,一拖再拖,反而讓員工對公司失去信任、轉而向外申訴。
窗口和流程必須成套,缺一不可。
第二個錯誤是「讓被申訴人自己查自己」。
在小公司裡,權責集中,很容易發生「被申訴的主管剛好就是負責調查的人」這種利益衝突。
這會讓調查失去公信力,也可能構成程序瑕疵。
設計時一定要有利益迴避機制,必要時引入外部中立第三方協助調查。
第三個錯誤是「建了不宣導」。
管道靜靜躺在工作規則裡,員工根本不知道、不敢用。
防治義務的精神是「讓員工真的有出口」,因此教育宣導不是可有可無的收尾,而是讓管道真正發揮作用的關鍵。
建好之後務必讓全體員工知道管道在哪、怎麼用、公司會保護申訴人。
避開這三個錯誤,你的申訴管道才不會只是「紙上合規」,而是真正能預防與處理霸凌的機制。
常見問題 FAQ
Q1:我們公司剛好10個人,一定要設申訴管道嗎? 達到10人以上的門檻,建立申訴管道就是明確的法定義務,不是選配。
建議務必確認你的人數計算方式(通常看整間公司合計),一旦達門檻就要把管道建起來。
若不確定自家人數怎麼算、是否達標,可透過專業諮詢釐清,精確認定以勞動部公告為準。
Q2:申訴管道一定要用系統或線上表單嗎?可以用信箱嗎? 不一定要買系統。
重點不在形式多先進,而在「員工知道、找得到、敢用,且公司有處理流程與紀錄」。
專用信箱、線上表單、指定窗口都可以,關鍵是搭配明確的處理流程、當事人保護與留存紀錄。
中小企業用相對簡單的方式做到位,同樣合規。
Q3:如果被申訴的人是老闆自己,員工要向誰申訴? 這正是要事先設計好的「分線機制」。
當最高負責人本人涉入霸凌時,員工依規定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由外部受理與調查,而不是只能向公司內部反映。
公司在制度中就應該把這條外部途徑寫清楚、讓員工知道,這也是新制特別重視的環節。
具體受理程序以官方公告為準。
Q4:員工申訴後,公司多久內要回應? 受理與調查都有法定的時程規範,必要時可延長。
具體天數請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告的準則為準。
務實建議是內部規範可以把回應時程訂得更明確、更積極,讓員工感受到公司重視,也降低因處理過慢而衍生的爭議與外部申訴風險。
Q5:可以接受匿名申訴嗎? 實務上很多公司會在申訴表單設計「具名」與「保密/匿名」選項。
匿名申訴有助於鼓勵員工勇於反映,但也可能增加調查的難度(難以查證細節)。
折衷做法是允許匿名反映,同時盡量鼓勵具名並承諾保密與保護,讓調查能有效進行。
設計時要兼顧「鼓勵申訴」與「可調查性」,並確保保密與禁止報復。
Q6:沒有專職HR的小公司,這一套建得起來嗎? 建得起來,而且不必複雜。
中小企業可以用「一份政策+一套流程+兩份表單+一個窗口+一次教育」的精簡配置達到合規,不必上大系統、不必養一個部門。
難的通常不是「做」,而是「不知道哪些該做、做到什麼程度剛好」,這正是專業顧問或現成範本能替你省時省風險的地方。
Q7:申訴管道建好後,還要做什麼維護? 建好只是起點。
要持續維護:窗口保持暢通、教育宣導定期做、發生案件依流程處理並留存紀錄、人數規模變動時重新檢視義務、法規更新時同步調整。
申訴管道是「持續運作的機制」,不是「做完歸檔的一次性專案」,這也是許多企業選擇顧問長期協助的原因。
及早建置,把管道變成保護
對10人以上的中小企業來說,申訴管道不只是為了「不被罰」,更是保護公司與員工的一道機制。
管道建好、流程清楚、紀錄完整,一旦真的發生事件,公司能依規處理、能舉證、能降低演變成爭議或訴訟的風險;員工也能在一個被尊重、有申訴出口的環境裡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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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常見問題
Q8:申訴管道和公司原本的「意見箱」有什麼不同? 差別在於「有沒有配套機制」。
一般意見箱只是收集意見,沒有明確的受理流程、時程、調查、當事人保護與留存。
職場霸凌申訴管道則是一整套機制:明確窗口+處理流程+保密與禁止報復+紀錄留存。
你可以把意見箱升級成申訴管道,但關鍵是要補上這些配套,否則只是換個名字,並不符合防治義務的要求。
Q9:申訴內容要保存多久?可以事件處理完就丟掉嗎? 建議妥善留存,不要處理完就銷毀。
因為申訴與調查紀錄是公司「有依規處理」的舉證依據,一旦後續發生勞檢、爭議或訴訟,這些紀錄能證明公司善盡了防治與處理義務。
保存的方式要兼顧保密(避免當事人資料外洩)與可查(需要時調得出來)。
具體的保存年限若法規有規定,以官方公告為準;即使沒有明確年限,也建議保留合理期間。
Q10:如果員工不透過管道、直接對外投訴或提告,公司之前建的管道還有意義嗎? 非常有意義。
就算員工選擇直接向主管機關申訴或提告,公司若已建立完整的申訴管道與處理制度、且平時有落實,就能證明公司已盡防治義務,這在後續的裁罰認定或爭議處理中對公司是有利的。
反之,如果公司根本沒建管道,不僅違反防治義務本身可能受罰,在爭議中也會處於不利地位。
管道的價值不只是「讓員工內部申訴」,更是公司「善盡義務」的證明。
Q11:現在時間很趕,如果只能先做一件事,先做哪個? 先把「防治政策+申訴窗口」這一組建起來並公告。
因為這是申訴管道最核心、也最容易被檢視的部分——有一份宣示零容忍的政策、有一個員工找得到的窗口,就等於把最大的合規缺口補上。
接著再逐步把流程、表單、教育宣導補齊。
與其因為「想一次做完美」而遲遲不動,不如先把最核心的建起來,再持續完善。
Q12:申訴窗口需要幾個人?可以只有一個人負責嗎? 中小企業可以只指定一位主要窗口,但建議至少要有「備援」的安排,避免主要窗口本人正好是被申訴對象、或請假時無人受理的情況。
比較穩健的做法是指定一位主要窗口加一位備援,或成立由二到三人組成的申訴小組,兼顧受理效率與利益迴避。
人數不必多,重點是分工清楚、能中立處理。
Q13:如果調查後認定確實構成職場霸凌,公司該怎麼處理加害人? 應依公司事先訂定並公開揭示的懲處規範處理,例如依情節輕重給予告誡、調整職務、懲戒等,並同時採取保護被害人的措施(避免報復、必要時調整工作安排)。
重點是「依既有規範、依比例處理,並留下紀錄」,而不是臨時起意或因人而異。
這也是為什麼第二步「定流程」時就要把懲處規範一併訂好,等到事件發生才想,往往來不及也難服眾。
實際懲處仍應在合法範圍內進行。
Q14:我們是連鎖門市,員工分散在各店,申訴管道要每店各設一套嗎? 不必每店各設一套,但要確保「每一位員工,不論在哪個據點,都知道且能使用同一套申訴管道」。
實務上通常由總公司建立統一的申訴窗口與流程,各門市透過公告、教育宣導讓員工知悉如何申訴(例如統一的專線、線上表單或指定信箱)。
重點是「全公司一致、人人可及」,而不是據點多就要重複建置。
人數的認定也是看整個事業單位合計,這點連鎖企業要特別留意,以官方公告為準。
延伸閱讀(金豐企業軍師深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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