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到夏季,颱風與極端暴雨輪番報到,縣市政府一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企業主與人資的訊息就開始響個不停:「今天停班,員工沒來,薪水要照發嗎?」「有人堅持進公司,要不要加給?」「停班那天可以叫員工用特休抵嗎?」這些問題看似小事,處理不當卻可能演變成勞資爭議,甚至挨罰。
本文站在台灣中小企業主與人資的角度,把「暴雨停班公司可以扣薪嗎」這個問題一次拆解清楚,從法規依據、三種停班情境、月薪制與時薪制的計算邏輯、到人資該準備的制度文件,並附上完整的常見問題整理,協助企業在暴雨季來臨前把規則講清楚、把制度建起來。

先講結論:停班日不出勤,雇主可以不發薪,但絕對不能做的事更多
很多企業主以為「停班就是放假、薪水照給」,也有人以為「沒來上班當然可以扣薪」。
正確答案介於兩者之間。
依照勞動部訂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勞工因天然災害停班而無法出勤時,雇主「宜不扣發工資」,這是主管機關明確的政策指引;換句話說,法規並未強制雇主一定要給付當日工資,但強烈建議照給。
然而同一份要點也明確規定,雇主不得因此把員工當日視為曠工、遲到,不得強迫勞工改請事假或其他假別,不得強迫補行工作,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更不得以此解僱或做出其他不利處分。
也就是說,「不發薪」與「不利處分」是兩件事:前者法規給企業彈性空間,後者是明確的禁止事項。
中小企業最常踩的雷,就是把兩者混在一起,例如要求員工「停班日自動改請事假」,這已經逾越了法規允許的界線。
法規依據是什麼?認識天然災害出勤管理要點
「颱風假」「暴雨假」其實都不是勞動基準法裡的正式假別。
勞基法規定的假別包含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與各種請假,並沒有「天災假」這一項。
實務上處理颱風、暴雨、地震等天然災害的出勤與工資問題,依據的是勞動部訂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搭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前者處理民間企業勞工的出勤管理與工資給付原則,後者規範各縣市首長何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
企業主必須理解一個關鍵:縣市政府宣布的「停止上班」,直接適用對象是政府機關與學校,民間企業是透過勞動部的要點來銜接,因此企業內部最好在工作規則中明訂天然災害出勤辦法,把政府宣布停班時公司如何應對寫清楚,才不會每次颱風來都臨時吵一次。
三種可以不出勤的情境:不只看公司所在地
依照要點規定,出現以下三種情形之一,勞工因而未出勤,雇主就不得視為曠工、遲到,也不得有任何不利處分。
第一種: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通報停止辦公,例如公司在台北市、台北市宣布停班,員工當然可以不出勤。
第二種:勞工「居住地」經通報停止辦公,例如公司在新北市照常上班,但員工住在基隆、基隆宣布停班,該員工也可以不出勤。
第三種:勞工「上班必經途中」地區經通報停止辦公,例如員工住桃園、公司在台北,通勤必經的區域宣布停班且交通確實受阻。
此外,即使工作所在地未宣布停班,勞工確實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導致交通阻塞而遲到或無法出勤,雇主同樣不得視為遲到或曠工。
中小企業人資在停班日的第一件工作,就是逐一確認員工的居住地與通勤路線是否落在停班區域,而不是只看公司所在縣市有沒有停班。
「宜不扣發工資」是什麼意思?企業的三種選擇
要點第七點的用字是「雇主宜不扣發工資」,這個「宜」字是理解整個問題的關鍵。
它代表主管機關的明確建議,但不是強制義務,因此企業實務上有三種選擇。
第一種:工資照給,把停班日視同正常給薪,這是主管機關建議、也是多數穩健企業的做法,對員工向心力與雇主品牌都有幫助。
第二種:不給付當日工資,法規上屬於企業的彈性空間,月薪制員工按比例扣除當日工資原則上不違法,但必須注意不能連帶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權益,且扣薪的計算方式必須合理透明。
第三種:折衷做法,例如半薪、或提供補休選項由員工自選。
無論選擇哪一種,最重要的是「事先明訂、一體適用」:在工作規則或內部辦法中寫清楚,經過公告或勞資會議討論,而不是每次颱風來臨時由主管臨場決定,因人而異的處理方式正是勞資爭議的溫床。
具體給付標準與最新規定,仍應以勞動部現行要點及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扣薪可以,但這些不利處分絕對違法
企業若選擇不給付停班日工資,務必守住底線:不能把「不發薪」變成「懲罰」。
依要點規定,以下行為全部禁止:把停班日未出勤登記為曠工;視為遲到並扣考績;強迫勞工以事假、特休或其他假別處理;強迫勞工事後補班補時數;扣發全勤獎金;以未出勤為由解僱或做出調職、減薪等不利處分。
特別提醒兩個實務常見的違規樣態:第一,「要求員工停班日一律請特休」,特休的排定權在勞工,雇主不能強迫指定,這樣做同時違反勞基法特休規定與天災要點。
第二,「全勤獎金當月取消」,全勤獎金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因天災停班未出勤而扣發全勤,已被主管機關明確列為禁止事項。
若雇主因此扣發工資導致工資未全額給付,或強迫以事假處理,即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依法可處罰鍰,主管機關公告的裁罰區間為新臺幣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實際金額以現行法規及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情節嚴重還會被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對企業商譽是雙重打擊。
停班日仍要求員工出勤,工資怎麼算?
有些行業如醫療、保全、餐飲、物流、製造業輪班線,即使停班日仍有出勤需求。
依要點規定,勞工應雇主要求在天災停班日出勤者,雇主除了當日工資照給之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宜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
這裡同樣要注意「宜」字:加給工資是主管機關的建議而非強制倍率,法規並沒有明訂「颱風天出勤一律加倍」這種算法,企業可以在內部辦法中自訂加給標準,例如加發固定津貼或按時數加成。
但當日的「本薪照給」是明確的,不能因為是停班日就打折。
更重要的是安全義務:勞動部一再重申,颱風天勞工以不出勤為原則,雇主若有出勤必要,必須把通勤安全放在第一位,提供交通協助、彈性調整到班時間,並為可能的通勤職災預作準備。
若員工在停班日通勤途中發生事故,可能涉及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企業不可輕忽。
月薪制、時薪制、部分工時:三種薪制的計算邏輯
競品文章很少把不同薪制講清楚,這裡直接拆解。
月薪制員工:月薪已涵蓋整月工資,若企業選擇「宜不扣發」的建議做法,當月薪資完全不動;若選擇不給付當日工資,則按月薪除以三十再乘以未出勤日數比例扣除,計算基準與方式應在制度中明訂,且不得低於法定工資給付原則。
時薪制員工:工資按實際出勤時數計算,停班日未出勤原則上沒有時薪,這是時薪制的本質,但同樣不得有任何不利處分;若時薪制員工於停班日應要求出勤,出勤時數工資照算,並建議比照加給原則處理。
部分工時員工:依約定班表判斷,若停班日原本就不是排班日,不生工資問題;若是排班日,處理原則與時薪制相同。
所有涉及金額的計算,例如時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一律以勞動部最新公告的基本工資數額為準,企業在製作內部試算表時應保留「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的更新機制,不要把特定金額寫死在制度文件裡。
居家辦公遇到暴雨停班:2026年最容易吵的新題目
居家辦公普及後,暴雨停班出現了新的爭議層次:已經約定居家辦公的員工,停班日還要不要工作?主管機關的處理邏輯是回到「勞務提供地」概念。
若勞工與雇主已約定當日在家提供勞務,且居家工作不受天然災害影響(不需通勤、家中可正常作業),原則上仍應依約提供勞務、工資照給,天災停班的保護重點在「通勤安全」,居家工作者本來就沒有通勤風險。
但若停班區域發生停電、淹水、網路中斷等狀況,導致居家勞務事實上無法提供,就回到天災不可歸責於勞工的處理原則,不得視為曠工。
中小企業的最佳做法,是在居家辦公辦法中增訂天然災害條款:明訂停班日居家辦公者的出勤認定、無法作業時的通報方式、以及是否比照辦公室停班處理,事先講清楚,就不會停班當天在群組裡吵成一團。
此類新興情境的認定,如有疑義應以勞動部最新函釋為準,必要時可標註需人工確認再對外引用。
跨縣市通勤的判斷順序:人資停班日SOP
台灣通勤圈跨縣市是常態,停班判斷應依下列順序逐一檢核。
第一步:確認公司所在縣市是否宣布停班,若是,全公司當日依內部天災辦法處理。
第二步:公司未停班時,逐一確認員工「居住地」是否停班,居住地停班者可不出勤且不得不利處分。
第三步:確認員工「通勤必經路線」是否經過停班區域或因災受阻,例如橋樑封閉、鐵公路中斷。
第四步:以上皆非,但員工主張交通阻塞遲到,應查證後從寬認定,不得逕記遲到。
人資可以事先建立「員工居住地清冊」,停班訊息一發布,十分鐘內就能比對出哪些員工適用停班保護,主動通知而不是被動等員工來問。
這份清冊同時是企業展現制度力的證據:萬一日後發生爭議或勞檢,能夠證明公司依法逐一判斷、沒有一刀切要求全員到班。
常見違規樣態與勞檢風險:企業自我檢核
暴雨季後往往是勞資申訴的高峰,以下違規樣態請企業自我檢核。
一、停班日記曠工或遲到:直接違反要點禁止規定。
二、強迫請事假或特休:侵害勞工假別選擇權。
三、扣發全勤獎金:全勤屬工資範疇,扣發即涉工資未全額給付。
四、強迫補班:要求「停班日的班之後補回來」屬強迫補行工作,同樣禁止。
五、出勤未給當日工資:停班日應要求出勤者本薪必須照給。
六、以未出勤為由解僱或調職減薪:屬不利處分,除違反要點外還可能構成違法解僱。
上述行為一經申訴查證屬實,除限期改善外可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裁處罰鍰,罰鍰額度以現行法規為準,並可能公布公司名稱。
中小企業與其賭「員工不會去申訴」,不如把制度一次建好,成本遠低於一張罰單加上商譽損失。
把規則寫進工作規則:天然災害出勤辦法要有哪些內容
一份完整的天然災害出勤辦法,建議包含以下九個區塊。
一、適用範圍:颱風、暴雨、地震、其他經政府通報之天然災害。
二、停班認定:明訂以工作地、居住地、通勤必經地三條件銜接政府通報。
三、工資給付:明訂停班未出勤是否給薪(建議照給或明訂計算方式)。
四、出勤加給:明訂停班日出勤的加給標準與交通協助措施。
五、居家辦公條款:約定居家辦公者於停班日的處理原則。
六、通報程序:員工無法出勤時的通報時限與方式。
七、安全義務:出勤人員的交通安排與職災預防措施。
八、禁止事項:載明不得記曠工、扣全勤、強迫請假等,向管理職宣示紅線。
九、附則:明訂本辦法未盡事宜依勞動部現行要點及最新公告辦理。
三十人以上事業單位訂立或修訂工作規則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並公開揭示;未達三十人的企業雖無核備義務,仍強烈建議以書面辦法公告,讓規則透明可循。
中小企業常見情境快問快答:老闆最常問的五個實務題
情境一:「停班但我們接單趕工,可以只叫幾個人來嗎?」可以,但必須是協商而非強迫,出勤者本薪照給並建議加給,且應提供交通協助;員工因安全考量拒絕出勤,不得懲處。
情境二:「員工說他家停班,但我查他住的區根本沒停班?」以政府通報為準逐案查證,若居住地確實未停班、通勤路線也正常,員工未出勤可依一般請假程序處理,但若有交通阻塞事實仍應從寬。
情境三:「停班半天怎麼算?」依政府通報的停止辦公時段處理,通報下午停班則上午正常出勤、下午適用停班保護,工資依實際出勤時段計算。
情境四:「員工原本就請特休的那天遇到停班,特休可以取消嗎?」已排定的特休遇停班,勞資雙方可協商是否取消改期,實務上建議尊重勞工意願讓其擇日再休。
情境五:「試用期員工停班沒來,可以列入考核嗎?」不可以,停班保護不分試用期與正式員工,將停班未出勤列入負面考核即屬不利處分。
委外顧問的價值:把一次性的爭議變成一勞永逸的制度
暴雨停班的規則本身不複雜,難的是落地:工作規則要改、居住地清冊要建、主管要教育、薪資系統的計算邏輯要調整,每一項都需要人力與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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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FAQ
Q1:暴雨停班日員工沒來上班,公司可以扣薪嗎? 月薪制企業可選擇不給付當日工資,法規用語是雇主「宜不扣發」,屬建議性質而非強制給薪。
但不得記曠工、扣全勤或強迫請假,扣薪計算也必須合理透明。
Q2:停班日可以要求員工改請事假或特休嗎? 不可以。
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屬於要點明文禁止的行為,特休的排定權在勞工,雇主不得強迫指定。
Q3:停班日出勤,薪水一定要加倍嗎? 法規沒有明訂加倍。
當日本薪必須照給,「加給工資」是主管機關建議,加給幅度由企業在內部辦法自訂,並宜提供交通協助。
Q4:公司所在地沒停班,員工住的縣市停班,他可以不來嗎? 可以。
居住地經通報停止辦公即符合要點保護情形,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做任何不利處分。
Q5:員工說路上淹水遲到,可以記遲到嗎? 不可以。
即使工作地未停班,勞工確因颱風、洪水等因素交通阻塞而遲到,不得視為遲到,建議查證後從寬認定。
Q6:停班日扣全勤獎金違法嗎? 違法。
扣發全勤獎金是要點明文禁止的不利處分,且全勤獎金屬工資性質,扣發涉及工資未全額給付,可依勞基法裁罰。
Q7:違規扣薪會被罰多少錢? 因天災停班扣薪致工資未全額給付或強迫請假,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可處罰鍰並可能公布事業單位名稱,罰鍰額度以現行法規及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Q8:時薪制員工停班日沒有排班費,合理嗎? 時薪制按實際出勤時數計酬,停班未出勤原則上無時薪屬合法,但同樣不得有記曠工、扣其他獎金等不利處分。
Q9:颱風假是勞基法規定的假別嗎? 不是。
勞基法沒有「颱風假」「天災假」,實務依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處理出勤與工資問題。
Q10:停班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三條件任一成立即可:工作所在地、居住地、上班必經途中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即受保護。
Q11:已約定居家辦公的員工,停班日還要工作嗎? 原則上若居家勞務不受災害影響,仍依約提供勞務、工資照給;若停電、淹水致無法作業,回到天災不可歸責原則處理,建議在居家辦公辦法明訂。
Q12:停班日叫員工來上班,員工拒絕可以懲處嗎? 不可以。
天災停班以不出勤為原則,出勤應經協商,員工基於安全考量拒絕出勤,雇主不得因此懲處或做不利處分。
Q13:停班日出勤發生車禍,算職災嗎? 通勤災害是否成立職災須依實際情形認定,雇主於停班日要求出勤更應提供交通協助並預防通勤職災,相關認定以勞保局及主管機關規定為準。
Q14:可以要求員工之後補班把停班時數補回來嗎? 不可以。
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是要點明文禁止的行為,停班未出勤的時數不得要求事後補班。
Q15:半天停班怎麼處理出勤與薪資? 依政府通報的停止辦公時段處理,未停班時段正常出勤,停班時段適用保護,工資按實際情形計算,建議在辦法中明訂半日停班的處理方式。
Q16:公司需要把天災出勤規則寫進工作規則嗎? 強烈建議。
三十人以上事業單位工作規則應報核備並公開揭示,天災出勤辦法納入其中可一次講清楚給薪、加給、通報與禁止事項,大幅減少爭議。
Q17:政府沒宣布停班,但雨勢太大公司自行宣布停班,薪資怎麼算? 企業自主停班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原則上工資應照給,不得因企業自行決定停班而扣薪或要求請假。
Q18:中小企業想健檢天災出勤制度,可以找誰協助? 可尋求專業勞資顧問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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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暴雨會過去,制度要留下來
「暴雨停班公司可以扣薪嗎」的答案,一句話總結:可以選擇不發薪,但不能有任何懲罰性處分,而主管機關的明確建議是工資照給。
對中小企業而言,真正的功課不是背法條,而是把天然災害出勤辦法寫進制度、把居住地清冊建起來、把主管教育到位,讓每一次停班都能十分鐘內依規則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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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法規依據以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及現行法規為準,罰鍰金額、基本工資等數據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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